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政府招标公告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政府招标公告


广昌县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项目

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政府批准,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广昌县环保局委托,就广昌县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特对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广昌县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项目

2. 项目实施机构:广昌县环保局

3. 项目地点: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

4.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列入本次全县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项目包含旴江镇、长桥乡、尖峰乡、水南圩乡、千善乡、甘竹镇、赤水镇、头陂镇、塘坊镇、杨溪乡、驿前镇11个乡镇和“梦想e谷”特色小镇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农村卫生厕、化粪池建设。

5. 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初步估算,本项目总投资为200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5812.67万元。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30%,由政府和社会资本自筹解决,其余70%由项目公司融资(或社会资本自有资金)解决。

6. 有关项目的具体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等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二)采购范围
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经本次采购甄选正式中标后,应依据中国适用法律的规定与项目授权主体组建项目公司,在合作期限15年(包含建设期和运营维护期)内,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广昌县政府通过政府付费保证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在项目合同约定期满后,项目公司将PPP项目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

本项目公开招标将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社会资本方,项目采用非电子评标模式,工程建安费按相关最新定额,施工期信息价,工程相应类别取费标准,国家省市相关计价文件等进行工程计价,执行国家和省市政策性文件调整,总价按中标总价下浮率下浮后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于2017年9月1日公开发布《广昌县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并于2017年9月21日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合格投标人。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本次采购,不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7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江报传媒大厦12楼。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请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携带《采购邀请函》、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书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审查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1月13日下午14:30。

2.递交投标文件及审查地点: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各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采购人将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有关本项目采购的其它事宜
1.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社会投资人支付。

2. 未详尽事宜可咨询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3. 如因采购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采购活动时间变动,采购人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昌县环保局

办公地址:广昌县广莲路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魏凌云

采购代理: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江报传媒大厦12楼

联系电话:158*****631 联 系 人:龚先生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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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理 生活污水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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