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芯铝绞线(二次)招标公告
钢芯铝绞线(二次)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1、 招标货物名称:钢芯铝绞线 2、 招标货物型号规格、数量清单:钢芯铝绞线LGJ-240/30约24.36吨。
二、 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国家七部委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申请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产品检测报告及鉴定证书、代理证明文件(指代理商)等相关证明资料均须合格有效; 3、申请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申请投标人注册资本金须在5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 2)、销售运行业绩要求:本次投标产品应有二十条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或150公里线路以上销售业绩及三年(2002年12月31日前)以上的成功商行运行经验,三年内供货中未出现严重合同违约事件和重大的技术、质量事故,如发生重大技术及质量事故应认真分析原因,应书面提供全部台数的技术分析报告给招标方确认,并承诺采取严格的措施来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如发现有隐瞒事实,招标人将取消申请投标人的投标资格。申请投标人应另附三个及以上用户成功运行经验证明文件及运行评价。 3)、申请投标人(产品制造商)必须提供与本招标产品相同类型的经国家权威机构认定合格的产品检测(检验、试验)报告或鉴定证书。
三、 凡符合上述“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请于2006年11月16日至11月23日(节假、公休日除外)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授权书、资格预审申请书、资格送审文件(按“附件: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进行编制)2份(一正一副)送到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成功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表处),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任何邮寄的资格送审文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次投标。
四、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的条件 1、投标申请人必须完全满足本招标公告第二条:“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投标申请人必须在资格送审文件中按照“招标公告附件:资格预审文件”第一条第2点(1)~(7)项要求提供完整的合格有效资料,并按要求进行编制资格送审文件;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资格预审条件则为资格预审不合格,若对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有疑问,请在编制资格送审文件前咨询招标代理机构。
五、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招标人:福建省南安市电力总公司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溪美街道办事处彭美路131号邮编:362300 联系人:吴铁军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南安市成功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南安市溪美镇武荣大厦一楼邮编:362300 联系人:黄志明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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