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刑警支队购置手机信息采集与查缉终端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市局刑警支队购置手机信息采集与查缉终端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WH01CG2017HW2367 | |||||||||
一 | 项目名称:市局刑警支队购置手机信息采集与查缉终端设备 | ||||||||
二 | 采购人:芜湖市公安局 | ||||||||
三 | 1、招标内容: 采购13套手机数据采集与查缉终端。(二次招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2、招标控制价:156000.00元 | |||||||||
四 |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
2、投标人资质要求:无 | |||||||||
3、投标人信用等级:无 | |||||||||
4、其他资格条件:无 | |||||||||
5、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
五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1日09:00:00至2017年10月27日17:00:00 | |||||||||
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 |||||||||
六 |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7年11月10日10:30 | ||||||||
开标地点: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开标区电子显示屏) | |||||||||
七 | 保证金及开户信息 | ||||||||
1、所有投标人均需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 | |||||||||
2、投标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1个工作日上午10时。 | |||||||||
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到下述指定帐户,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恕不接受。 | |||||||||
4、投标保证金不得从其他账户汇出,否则拒绝其投标行为。 | |||||||||
本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仟伍佰圆整。 | |||||||||
开户单位: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芜湖南湖路支行 | 账号:************************2 | ||||||||
八 | 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网址:www.ah-inter.com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严子强 | 电子邮件:********7@qq.com | ||||||||
电话:187*****327 | 传真:****-******** | ||||||||
九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联系人:孙辉 | 联系电话:****-******* | ||||||||
十 | 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 ||||||||
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或******* | 咨询电话:****-******* | ||||||||
十一 | 注册事项。本项目只接受芜湖市投标企业(供应商)会员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报名,会员通过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报名,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入库通知)。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 ||||||||
十二 | 备注:本项目未启用信用标(信用标得分一律为基本分) | ||||||||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2017年10月20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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