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游沙市河段航道整治一期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长江中游沙市河段航道整治一期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长江中游沙市河段航道整治一期工程 己由交通运输部以交水发〔2008〕43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江航道局 ,建设资金全部来自 国拨资金,招标人为 长江航道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项目位于长江中游湖北省境内,上距宜昌市约133km,工程主要是在三八滩已实施的应急守护工程基础上,采用护底排结合抛石进行加强守护,主要工程量包括沉D型排约36万m2、抛(铺)石约55万m3等。本次施工招标范围包含上述全部建设内容的施工。工程计划工期为两年。

3.招标形式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自带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投标。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具有类似航道工程施工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4.2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上述资质条件。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申请人于 2008 年 11 月 24 日至 11 月 28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详细地址附后)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6.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日内寄送。

办理邮购的申请人请传真如下材料:介绍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盖公司章)、电汇底单复印件、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地址、邮编等)(盖公司章)。传真请至***-********,传真确认电话***-********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08 年12 月 1 日 11 时 30 分,申请人应于 2008 年 12 月 1 日 9 时至 11 时30 分将资格预审文件递交至长江航道工程建设指挥部 (湖北省武汉市三阳路130号三阳广场B座601室)。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招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江航务管理局政务网及长江航道局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江航道局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公园路16号

邮 编:430010

联系人:孙振涛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cjz2001n@vip.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606室

邮 编:100055

联系人:陆悟深 丁柏文

电 话:***-********/8263 传 真:010-63373645

电子邮件:luwushen@gtc.genertec.com.cn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阜外支行

账 号:****************43611

2008 年 11 月 24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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