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理智能化二期委托代建服务招标公告
交通管理智能化二期委托代建服务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绍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单一来源编号:2017-10-Y000007
三.采购项目名称:绍兴市交通管理智能化二期委托代建服务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五.采购项目概况:
代建工作任务
1 负责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计划立项、技术预审、初步设计及概预算文件、招标等前期报批许可手续和相关协调工作。
2 严格按照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组织好咨询、设计、实施、监理和设备采购招标,按规定程序选定咨询、设计、实施、监理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单位参与项目建设。相关单位资质要与承建工程相适应。
3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管理规定,负责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及投资控制。负责工程相关合同的洽商与审核把关工作,对施工合同和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管理。
4 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功能标准和概预算投资组织建设管理。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管理,如确需变更须经设计单位和采购人同意,涉及功能和突破投资的重大设计变更须经采购人同意,并报市发改委等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5 组织工程的日常质量验收、中间结构验收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按规定完成项目竣工技术资料的整理汇编和存档、备案工作。
6 按国家有关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为项目提供保修服务。
7 负责组织审核竣工结算和项目财务决算,报有关部门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根据绍市府办抄第124号文件内容,交通管理智能化项目由市交投集团实施代建,目前已经顺利完成了一期项目的建设实施。
鉴于智能化二期项目的建设是基于一期项目的建设成果,以实现三区联动为主题,进行外场设施的扩展和后台系统的实战化提升,是对一期项目的扩展和升级,具有很强的延续性和连贯性,和一期项目密不可分。为使项目顺利开展,发挥项目成效,建议绍兴市交通管理智能化二期委托代建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且仍由交投集团实施代建。
八.拟定供应商: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陈俊 绍兴第一初级中学;马良海 绍兴市公安局;张瑜 华汇设计院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绍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章翔
联系电话:****-********
地址:绍兴市越西路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绍兴市财政局
联系人:应春兴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绍兴市凤林西路1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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