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技术装备招标公告

刑事技术装备招标公告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受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刑事技术装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刑事技术装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DHZ17-074Z

三、采购人名称:地址:汉中市汉台区东大街165号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虎桥西路汉仕公馆A座一单元2304室

联系方式:****-*******

五、磋商内容和要求:

磋商内容:痕迹、微量物证自动升降发现受理工作平台、暗视野指纹拍照系统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刑事鉴定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项目预算:¥230,000.00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近一年财务报表及近三个月社保、完税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交纳凭证(收款收据);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7日时止,每天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供应商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2)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2、发售地点:汉中市虎桥西路汉仕公馆A座一单元2304室。

3、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九、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须密封后于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至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日14:30前。

2、磋商时间:2017年11月2日14:30。

3、磋商地点:汉中市虎桥西路汉仕公馆A座一单元2303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通过陕西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

采购项目联系人:宋龙飞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

开 户 行:建行汉中莲湖路支行

账 号:6100 1654 4000 5250 0382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0日




标签: 刑事技术装备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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