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中心粮库工艺设备、智能化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清流县中心粮库工艺设备、智能化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受清流县粮食局委托,福建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350423]KJ[GK]*******、清流县中心粮库工艺设备、智能化系统采购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423]KJ[GK]*******

2、项目名称:清流县中心粮库工艺设备、智能化系统采购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允许进口数量品目号预算合同包预算投标保证金
1
1-1移动式除尘机组 2台40000
1-2移动式汽车散料接收机 1台45000
1-3移动式粮食风选机 (配除尘系统) 1台70000
1-4自动行走粮食清理中心(带除尘系统,双风机) 1台130000
1-5多功能转向(180度)扒谷出仓机 1台70000
1-6螺旋出仓罐包组合机 1台33000
1-7移动式水平后伸缩胶带输送机 (防爆电机) 1台60000
1-8移动式转向伸缩自行式皮带输送机 1台130000
1-9移动式散包两用胶带输送机 1台38000
1-10移动式散包两用胶带输送机 2台92000
1-11移动式升降前伸缩胶带输送机 1台72000
1-12移动式液压伸缩装仓机 1台85000
1-13电动叉车 1台71000
1-14移动式液压升降平台 1台36000
97200019000
2
2-1移动式制氮机组(国际名牌空压机、分子筛、电磁阀等自控元件) 1台210000
2-2仓外磷化氢发生器 1台50000
2-3(变频)移动式谷物冷却机 1台327000
2-4包装扦样器 1套300
2-5散装粮扦样器 2套600
2-6深层扦样器 10套13000
2-7害虫选筛 1套180
2-8快速水分测定仪 2套3700
2-9诱捕器 300根18000
2-10呼吸机用氧气瓶 5个2000
62478012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描述
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单位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在开标现场提交;(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告知函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出示,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①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仅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投标人必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投标人必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同时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底单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注:开标时投标代表应随身携带CA认证卡用于现场电子签到及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并行期间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遵照执行。
包:2
明细描述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①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仅需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投标人必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投标人必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单位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在开标现场提交;(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告知函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出示,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
3、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同时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底单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注:开标时投标代表应随身携带CA认证卡用于现场电子签到及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并行期间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遵照执行。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三明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7-10-20 16:40报名截止时间:2017-11-06 17:30

9、投标截止时间:2017-11-14 15: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11-14 15:00,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明市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清流县粮食局

地址:龙城街金谷三楼

联系人姓名:涂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四层

项目联系人:小谢

联系电话:****-*******

网址:www.sm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10-20





查看附件(HTML)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能化系统 工艺设备 粮库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福建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