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相关规划研究招标公告
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相关规划研究招标公告
天津市公路处天津市公路路政总队 天津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相关规划研究项目 (项目编号:TA-201710-015)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公路处天津市公路路政总队 委托,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相关规划研究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相关规划研究项目 2.项目编号:TA-201710-015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项目预算 17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B.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2016年或2017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四)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格其中包含公路专业。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10-20 到 2017-10-27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311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审核通过成为合格供应商,未参加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9:00至17:00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11-10 09:30 2.开标时间: 2017-11-10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310室,未参加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罗明华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路处天津市公路路政总队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李安:********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公路处天津市公路路政总队、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背景“十三五”时期,是天津市基本实现“一基地三区”定位、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为紧抓五大国家战略叠加机遇,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推进天津公路体系建设,提高城市综合运输服务水平,方便人民群众便捷出行。天津市公路处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公路规划前期项目的编制工作。1.天津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站点规划2.天津市普通国省干线卡口路建设方案3.天津市公路“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4.天津市公路交通运行分析报告二、商务需求(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咨询甲级(公路)资格(三)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2011年至今)有关天津市公路前期项目的合同一项三、技术需求1.天津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站点规划为更好的服务路网规划和建设,根据省级公路网规划和公路“十三五”发展规划,对我市交通情况调查站点布局进行调整规划。2.天津市普通国省干线卡口路建设方案按照市领导对加强协调各区之间卡脖子路联通工作的要求,制定打通各区卡口路建设方案。3.天津市公路“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按照交通运输部“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部署,对天津市公路“十三五”前两年完成情况进行中期评估。4.天津市公路交通运行分析报告结合国民经济发展情况,对天津市公路2017年交通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形成全年报告。四、服务方式通过研究分析,形成研究成果报告,包括:《天津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站点规划》、《天津市普通国省干线卡口路建设方案》、《天津市公路“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天津市公路交通运行分析报告》。五、服务周期由2017年10月至2018年7月31日之前。六、验收标准项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专家评审或验收。七、付款方式服务费用为170万元,由甲方分期支付给乙方,签订合同后支付70%,通过验收并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后支付剩余30%。八、依据《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国务院,2013年《天津市省级公路网规划(2012-2030年)》,天津市政府,2014年《天津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16年《天津市公路“十三五”发展规划》,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16年《天津市智能交通“十三五”发展规划》,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17年《天津市交通运输科技十三五发展规划》,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17年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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