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临贺故城保护规划编制(项目编号:HZBBCG2017服字151号)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临贺故城保护规划编制(项目编号:HZBBCG2017服字151号)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八步区文物管理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临贺故城保护规划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临贺故城保护规划编制二、采购项目编号:HZBBCG2017服字151号三、采购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范围:临贺故城保护规划编制,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地点:广西贺州市临贺故城服务期:2018年3月31日前提交最终成果并通过相关部门评审。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0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六、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2.具备国家文物局授予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的企事业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当评标场所缺乏查询条件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保证查询结果的真实性);4.在广西区内承担过至少1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维修(规划)设计或维修保护工程。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招标文件的获取:1.发售时间: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7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2.发售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四楼、联系电话:****-*******)。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潜在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证件材料购买招标文件:有效的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责任设计师证复印件、在广西区内承担过至少1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维修(规划)设计或维修保护工程合同复印件。以上所有材料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后留下存档。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3日15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帐户。开户名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贺州市西约支行银行账号:****************503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1月13日15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四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十、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1月13日15时30分,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四楼)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出席开标会议:“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后新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底单原件及复印件、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十一、联系事项:1.采购人名称:八步区文物管理所地址:贺州市新风街82号4楼联系人及电话:黄所长 ****-*******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贺州市太原街80号项目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监督管理部门:贺州市八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十二、信息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采购人:八步区文物管理所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7年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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