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智能卡系统宣传活动承办商 谈 判 公 告 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南沙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沙区政务智能卡系统宣传活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SGZ ********A04B34)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定承办商,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1. 本谈判公告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智能卡系统宣传活动承办商 4. 本项目的名称、内容描述、数量及完成期: |
包组号 | 项目名称 | 内容简述 | 数量 | 完成期 |
包组一 | 南沙区政务智能卡系统宣传活动承办商 | 为南沙区南沙街社保(市民)卡发行开展前期宣传活动 | 一项 |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 |
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包组为单位的服务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任何只对包组内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5.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5.2 投标人在广州应具备完整的核心团队;
5.3 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如策划宣传推广活动、文化传播等经营范围)及同类项目经验;
5.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专业技术能力、供应保障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
5.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9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6.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08年11月24日-2008年11月30日,每日9: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6.2 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3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采购文件):
6.3.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3.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3.3 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3.4 在近三年内承办过的文化、体育、商务等宣传推广活动的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复印件)。
6.4 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每份人民币¥150.00 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7. 报价截止及谈判时间及地点:
7.1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08年12月1日14:00-14:30
7.2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08年12月1日14:30
7.3 谈判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层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8. 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8.1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智能卡系统宣传活动承办商
8.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20-8766 9576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0-8765 9323
E-mail: inf@chinapsp.cn
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