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和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比选招标公告

房屋和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比选招标公告

本项目经 蒲江县经济发展局以 蒲经发[2006]61号、62号文件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备案号为 蒲经[2006]比选备案第12号。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一、比选项目概况
比选人 (项目业主) 四川省蒲江县公安局
项目名称 蒲江县公安局2006年修建寿安、大塘、鹤山朝阳湖派出所施工项目
建设地点 蒲江县寿安镇、大塘镇、鹤山镇、朝阳湖镇
实施时间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建设资金 来源国债,市、县财政资金、已落实
其他

二、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
施工1 蒲江县公安寿安、大塘、鹤山、朝阳湖新建土建施工和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施工2 蒲江县公安局2006年新建大塘派出所土建施工
施工3 蒲江县公安局2006年改建鹤山、朝阳湖派出所土建施工

三、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3.其他要求:
(1)拟派往工程的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2)比选申请人近三年(2004年至2006年)有三个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
4.本项目 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报名,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各比选申请人报名时间为:从 2006年11月16日发出邀请函起至 2006年11月21日15时截止。
五、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 2006年11月22日09时30分,在 蒲江县公安局三楼会议室(县鹤山镇城南街小南巷16号)公开举行从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随机选择 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邀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现场监督的同时,也邀请已报名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自愿到现场监督随机抽取活动。
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 四川省蒲江县公安局
地 址: 蒲江县鹤山镇南街小南巷16号
联 系 人: 蒲正友 赵彩祯
联系电话: ***-******** 139*****398
传 真: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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