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霍城县公安局采购“数字对讲机”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伊犁州霍城县公安局采购“数字对讲机”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霍城县公安局采购“数字对讲机” 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霍城县政府采购中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集中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霍城县公安局采购“数字对讲机”单一来源项目(HCXZFCG—2017DY—27号)。
二、采购单位:霍城县公安局 联系人:乔勇,联系电话:133*****198。
三、采购内容:公安数字对讲机,200台(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预算:156000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必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资料):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并且在霍城县政府采购中心登记备案、新疆境内设有长期固定售后服务机构;
2、投标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5、投标保证金及工本费收据或银行汇款单原件;
6、营业执照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霍城县检察院出具的自签发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7、投标人在 疆内设有售后服 务机构的相关资 质证明(疆 内企业提供售后 服务承诺书原件,异地企业提供与疆内企业的售后服务协议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六、采购文件的取得:
1、取得时间(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26日下午北京时间18:00(节假日除外)。
2、取得方式: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发送到hcxcgzx@ 163.com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未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先备案后领取)
3、报名程序: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后,将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或银行电子回单)、法人授权书、投标人手机号等发送至电子邮箱,即报名成功。
七、保证金缴纳金额及截止时间:
1、金 额:3100元(其中100元为标书款)
户 名:霍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霍城支行
汇 款 须 知:供应商必须用公司账号汇款,不接受其他方式汇款,汇款时汇款单上注明“2017年27号单一来源项目保证金”等字样。
2、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6日 18:00:00(北京时间)。
八、开始谈判时间:2017年10月27日上午北京时间11:00时(资质审查开始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与开始谈判时间相同)。
十一、开标地点:霍城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十二、集中采购机构:霍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霍城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本项目联系人:张倩: 联系电话:****-*******
注:供应商把备案资料(公司资质证件原件副本扫描件、售后服务机构证明资料、公司简介、全套联系方式)********20@qq.com">发送到hcxcgzx@ 163.com电子邮箱里。
伊犁州霍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标签: 数字对讲机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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