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天津市津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津南区纪检委办公楼维修改造联体箱式变电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HZB2017-JN-100)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津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天津市津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津南区纪检委办公楼维修改造联体箱式变电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HZB2017-JN-100)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津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 天津市津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津南区纪检委办公楼维修改造联体箱式变电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HZB2017-JN-100)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津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委托,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津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津南区纪检委办公楼维修改造联体箱式变电站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津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津南区纪检委办公楼维修改造联体箱式变电站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FHZB2017-JN-100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项目预算 93.5213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三)供应商须提供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四)负责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五)供应商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六)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外地企业提供);(七)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八)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如因供应商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九)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7-10-23到 2017-10-3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津南区海河科技园聚兴道9号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领取。供应商在获取文件的时间内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领购。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节假日除外)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8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7-11-02 09: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7-11-02 09: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津南区第三开标室(天津市津南区海河科技园聚兴道9号)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史玉洁 2.联系电话:130*****259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津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崔建国:138*****288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科技园聚兴道9号南洋建设集团13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津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磋商文件下载 100纪检委办公楼维修改造联体箱式变电站采购项目.doc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2017年10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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