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设备 招标公告

办公设备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成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公安厅警卫局的委托,对黑龙江省公安厅警卫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D2017H190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公安厅警卫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三、资金性质:自筹资金

四、招标内容:办公设备采购

五、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六、货物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七、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招标人的制造企业或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资质应包括本次所采购货物;

3、制造企业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非制造企业须提供本项目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文件(制造企业出具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及制造企业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4、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接受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制造企业与代理商或经销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制造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多家供应商为同一品牌报名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资质要求。

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点:

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7年10月20日-2017年10月26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国家法定假日除外)。到黑龙江省成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春龙路10号3层)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获取方式: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申请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非制造企业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文件及制造企业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制造企业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等(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拟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到黑龙江省成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需填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招标文件售价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售后不退。

注:本项目接受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四证合一证件。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开始、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地点:黑龙江省成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春龙路10号3层)开标大厅。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 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公安厅警卫局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太阳岛宾馆9号楼
联 系 人:包玉刚
联系电话:0451- ********

代理公司:黑龙江省成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春龙路10号3层

联 系 人:孙婷

联系电话:0451—********

传 真:0451—********

邮政编码:15009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设备 警卫 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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