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场乡石场路口至者核道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猪场乡石场路口至者核道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广西恒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隆林各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的委托,现就《猪场乡石场路口至者核道路硬化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猪场乡石场路口至者核道路硬化工程
二、项目编号:GXBSZC2017-G2-052-HS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内容:
5.1项目概况:猪场乡石场路口至者核道路硬化工程施工,总投资约426万元;
建设地点:百色市隆林县境内。(详见《施工图设计》)(具体内容及各项技术指标以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5.2主要技术指标(详见《施工图设计》)。本招标文件载明的主要技术指标若与施工图设计不符,以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5.3缺陷责任期:1年。
5.4招标范围:猪场乡石场路口至者核道路硬化工程施工进行招标(各项技术指标以该工程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5.5本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2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路基路面专业工程师、计量支付工程师、安全员、材料员、财务负责人等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格。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且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施工建设项目、已中标未开工项目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6.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7日(正常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广西恒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市右江区龙景街道锦华尊府逸景A区1栋二单元206号)。
3.售 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不含图纸及资料),售后不退。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报名时须携带如下资料壹份:(1)单位介绍信、法人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人报名时介绍信的项目工程名称、编号必须与招标公告一致。介绍信和授权书的开具日期必须为招标公告有效报名日期内);(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的国、地税务登记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3)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5)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及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路基路面专业工程师、计量支付工程师、安全员、材料员、财务负责人岗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6)提供本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7)税务机关出具的2017年6-8月完税证明(新成立的单位请按实际提供);(8)以上资料所涉及人员需提供投标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2017年1月-9月份在投标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9)由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日期在报名有效期内) ;(10) 出具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施工建设项目、已中标未开工项目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证明原件。上述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注明提供原件的收原件,未注明提供原件的核验原件收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不需核验原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彩色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清晰且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电子公章无效),否则无效。
4、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投标人必须于截标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并到达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恒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百色右江区农村合作银行西园分理处
银行账号:6049 1201 0102 8745 55
注: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1月13日15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恒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市右江区龙景街道锦华尊府逸景A区1栋二单元206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1月13日15时30分在广西恒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市右江区龙景街道锦华尊府逸景A区1栋二单元206号)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并携带身份证、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无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二、代理业务咨询:
1.招标人:隆林各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
地址: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民权街200号
联系人及电话: 胡 工 139*****228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恒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百色市右江区龙景街道锦华尊府逸景A区1栋二单元206号
项目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152*****377
3.监督部门:隆林各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 ****-*******
广西恒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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