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县环境卫生管理处购置移动式垃圾压缩箱项目
嫩江县环境卫生管理处购置移动式垃圾压缩箱项目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嫩江县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对嫩江县环境卫生管理处购置移动式垃圾压缩箱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嫩江县环境卫生管理处购置移动式垃圾压缩箱项目
二、项目编号:DYZB(W)-公-*******
采购计划号:(嫩整采字2017—145)
三、资金性质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2,420,000.00元
四、招标内容:移动式垃圾压缩箱采购(具体参数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交货(使用)地点:嫩江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报名时须提供审核通过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代理机构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招标活动。
4、本次招标项目资质及业绩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应具有与本采购内容相类似的经营范围(提供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2)在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3)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拟派的投标代表须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提供投标代表在本企业缴纳的近六个月以上(2017年4月-2017年9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须加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章或专用章并要求清晰体现投标代表姓名及供应商名称);
(4)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每年至少一项的类似项目业绩(报名时须提供合同)。
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有意向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7日9:00-11:00,13:30-15:30持单位介绍信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本企业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2017年4月-2017年9月)、类似项目业绩、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第七项“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提到的全部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报名,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套,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报名时无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十、标前答疑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投标及开标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合格的投标文件送达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地点: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开标大厅。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ov.cn/)、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218.8.25.229/dljg.jsp)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采购单位:嫩江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转8005
传真:****-********、********、********转8014
邮政编码:150090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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