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溪县实施矿山生态治理恢复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资溪县实施矿山生态治理恢复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资溪县实施矿山生态治理恢复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赣建资招字[2017]第27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溪县实施矿山生态治理恢复工程EPC项目已由资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资发改【2017】7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资溪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资溪县实施矿山生态治理恢复工程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资溪县实施矿山生态治理恢复工程EPC项目;

2.2工程建设地点:资溪县境范围内,资溪高速、瑞杨公路、资洵线等3条交通主干道沿线可视的高田狮岭搅拌场边坡 ,长兴岭机砖厂边坡和下三元、猫咪垅、上丰坑、高阜金发、蛇形山等5家花岗岩矿弃料场斜坡;

2.3工程总投资:约900万元;

2.4建设规模:治理面积约10万平方米。

2.5工期要求:项目总建设期叁个月。

2.6质量要求:符合发包方要求及国家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生态治理方案设计、勘察、 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和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有乙级(含)以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资质和乙级(含)以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或具有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采用环保工程专业资质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B证),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采用地质灾害资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岩土工程或地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所注所在单位与现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应提供原单位的解聘证明。

3.2.2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岩土工程或结构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如职称证书所注所在单位与现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应提供原单位的解聘证明;或贰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的设计单位一致。

3.2.3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可以项目总负责人兼任)的资格要求:采用环保工程专业资质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二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B证),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与参与投标单位一致;采用地质灾害资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岩土工程或地质工程专业工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如职称证书所注所在单位与现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应提供原单位的解聘证明。

3.2.4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设计负责人提供单位聘书或劳动合同原件,以证明其投标时在投标单位(联合投标的,联合成员单位)工作,并提供近三个月以上当地人事部门社保证明,以证明其投标时在投标单位(或投标联合成员单位)工作;

3.2.5采用环保工程专业资质的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岗位证书,劳动合同原件,以证明其投标时在投标单位工作。

4. 其他要求

4.1投标保证金:17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打入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投标人(联合投标的联合牵头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以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到账凭据为准);

4.2开标时,投标人(联合投标的联合牵头人)应持有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诚信证明材料;

4.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投标。联合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由一个设计单位、一个施工单位组成。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施工单位为牵头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为http://www.zxztbw.com/)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开标时间:2017年 10月19日 9时 00分整;

开标地点: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补充、修改和现场踏勘的信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0月19日9时整,地点为

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地址:资溪县三江路口国土局7楼大开标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报纸上发布。

招标人:资溪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7*****492

招标代理:江西鑫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祝女士

联系电话:139*****516

****************9.gif">********/150*****14133372.docx">告知书(资溪EPC).docx

****************9.gif">********/150*****36207929.doc">EPC资审.doc

****************9.gif">********/150*****51224367.doc">EPC招标文件定稿.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恢复 治理 矿山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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