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一批智能化设备采购与配套服务招标公告
2017年度一批智能化设备采购与配套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N2017-04-1905)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2017年度一批智能化设备采购与配套服务,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安徽沪铁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S5-23地块占地34218.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7176平方米,建设7幢20层至33层不等的高层住宅及地下车库,1幢3层社区服务用房,社区服务用房智能化系统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S5-24地块占地47743.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57755.79平方米,建设10幢24层至33层不等的高层住宅以及地下车库。
2.2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主要系统包括:周界防范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楼宇对讲系统、住户报警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智能梯控系统、人行通道管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背景音乐系统、信息发布系统、驻地网系统、社区智能化网络系统、综合管网系统、机房工程等,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工期
工期不超过12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逾期未能完工的将按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扣减合同款)。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提供2017年4月至今连续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关系合同),具备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机电工程专业),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供应商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下同)至少有一个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智能化供货及配套服务业绩;
3.5供应商承诺:(1)供应商在本项目所在市行政区域内未被限制投标(限制期内的);(2)若中标,本项目施工期间拟派项目经理不在除本项目以外的施工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若违反此承诺,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中标人按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依法接受处理)
3.6供应商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本公告发布日之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有效证明材料。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与方式
4.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0月19日至2017年10月23日,每日上午9:30 时至 11:30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接受。
4.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楼 906 室(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
4.3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4报名材料:
(1)授权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提供本公告“3.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制定目录分标段装订成册;
(4)提供供应商对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的承诺书原件,招标人保留对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核查的权利;
(5)报名时查验相关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查询二维码,无须提供原件),原件未提供者的潜在供应商或报名资料不齐的潜在供应商将被拒绝。
5.联系方式
招标 人:安徽沪铁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龙川路 地 址: 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人:顾工、周工
电 话: ****-******** 电 话: ****-********、********
标签: 智能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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