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全媒体科普阅览屏及设施管理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7年度全媒体科普阅览屏及设施管理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因第一次招标失败,新昌县科学技术协会就新昌县科学技术协会进行重新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kxxh*******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

新昌县2017年度全媒体科普阅览屏及设施管理服务项目

4

7.920000万元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要求;(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3)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范围以及相适应的经营能力(包括供应能力、安装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等)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7-10-24至2017-10-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2.报名/发售地址:

新昌县鼓山新村53-1幢6号,绍兴正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标书售价(元):每本1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11-13 10:00:00

七.投标地址:新昌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北楼二楼,新昌县科学技术协会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17-11-13 10:00:00

九.开标地址:新昌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北楼二楼,新昌县科学技术协会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7000

交付方式:现金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4.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绍兴正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绍兴正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新昌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北楼二楼

2、采购人名称:新昌县科学技术协会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9*****929

传真: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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