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招标公告
医疗器械招标公告
[竞争性谈判]医疗器械(2008-1281) | ||||||||||||||||||||||||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谈判采购公告 受 沈阳市养老院 (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 医疗器械 ”项目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名称:医疗器械 2. 采购项目编号:2008-1281/CG(P)******** 3. 采购项目内容:
交货时间:2008年12月10日前 交货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国产医疗器械必须提供)。 4.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 5. 由国家法定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所投货物的全部检验报告或产品技术说明白皮书。 6. 医疗器械需提供所投货物生产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经销证明或就本项目出具的书面授权书(该书面授权书原件须附于投标文件正本中),特别说明:投标人为所投货物的生产制造厂商的可免。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须知 参与沈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采购文件的免费下载 投标人请于即日起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 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不分品目)人民币: 伍仟元 整。 2.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五。 3. 集中采购机构将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辽财非[2007]507号”文件和“辽价函[2008]15号”文件的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 六、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08年12月2日9:30时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2. 本项目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08年12月2日8:30~9:30时,投标人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大厅招标处,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2号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邮政编码:110014 采购文件咨询:王怡萌 ***-******** 采购文件下载:http://www.ccgp-shenyang.com/IndexSub/IndexSub.aspx?TypeID=4 入库登记咨询:024-******** 合同领取咨询:024-********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八年十一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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