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利寺山城城墙东、西瓮城、城门及两侧城墙遗迹本体加固保护工程(重招标公告
得利寺山城城墙东、西瓮城、城门及两侧城墙遗迹本体加固保护工程(重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70*****7802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DZB-2017-05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得利寺山城城墙东、西瓮城、城门及两侧城墙遗迹本体加固保护工程(重发公告)(项目名称)已由大连市文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转发《关于得利寺山城城墙东、西瓮城、城门及两侧城墙遗迹本体加固保护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大文物局发[2016]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瓦房店市博物馆,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得利寺山城城墙东、西瓮城、城门及两侧城墙遗迹本体加固保护工程的施工(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瓦房店市得利寺镇。
2.2工程规模:得利寺山城城墙东、西瓮城、城门及两侧城墙遗迹本体加固保护工程。
2.3合同估算价约为1014.0911万元。
2.4招标范围:得利寺山城城墙东、西瓮城、城门及两侧城墙遗迹本体加固保护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招标文件)。
2.5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资质证书上业务范围包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保护),无不良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专业),无不良记录,无在建项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www.lnzb.com自行报名。注意:(1)投标人如愿参与:请于报名前完成投标人信息库中企业信息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的填报工程并审核通过,取得企业CA锁。(2)投标人须按《关于推动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的意见》大连建委发(2011)117号文件“CA锁办理程序”办理CA锁。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7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2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7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5楼第 开标室(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招 标 人:瓦房店市博物馆 | 招标代理机构:瓦房店市宏达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瓦房店市南共济街一段8号 | 地址: 瓦房店市工联街二段133号 |
邮编: 116300 | 邮 编: 116300 |
联 系 人: 姜先生 | 联 系 人: 于工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72@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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