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头新村安置区周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岭头新村安置区周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岭头新村安置区周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穗开发改投[2016]24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现对岭头新村安置区周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将本工程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岭头新村安置区周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池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成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32*****802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开发区岭头新村安置区周边
四、项目概况:整治安置区周边山体。地段户籍人口约1000多人,受保护人数超过500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开挖4870立方米,修建毛石砼挡墙2288.57立方米、干砌片石挡墙620.13立方米、排水沟总长3411.1米,新建绿化工程2245平方米,建设格构梁166.05立方米和锚杆2552米以及消力池、沉砂池、排水管等配套工程。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开挖4870立方米,修建毛石砼挡墙2288.57立方米、干砌片石挡墙620.13立方米、排水沟总长3411.1米,新建绿化工程2245平方米,建设格构梁166.05立方米和锚杆2552米以及消力池、沉砂池、排水管等配套工程。(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治理工程所保护人员超过500人以上。
【招标控制价】:*******.95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七、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2017年10月21日至2017年11月15日12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办理投标报名登记手续及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凭以下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区交易部办理投标报名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人办理投标报名登记手续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②《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上述①至②资料需按照要求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2、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5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由交易中心收取,投标报名费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3、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未按第八条第1点要求递交资料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填写的拟报名的人员信息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或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登记信息不一致的,或未按规定时间缴纳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需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①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或②地质岩土专业类中级(或以上)工程师;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登记信息中的在册人员。(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地质灾害治理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是指造价金额大于或等于本工程招标控制价2/3(金额)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注:①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并提供有效的业主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电话,可随时接受查询。
②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县级或以上政府设立的交易平台或其他行政监督部门信用平台确认的方为有效。并提供有效的业主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电话,可随时接受查询。
③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需经评标委员会核定,类似业绩需与中标候选人结果一并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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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投标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站(网址: http://jh.gdd.gov.cn)“不良行为”栏目公布名单为准。[如资格审查时,本条所述的网址及网名有变化,以最新的网址及网名为准]。
注:1、以上资格审查文件均需提供纸质资料(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在项目负责人签到同时,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资料核查登记表》提交的资格审查证件及证明资料原件给评标委员会查验,作为资格后审依据,未递交原件的证件、证明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原件在评标结束后,退还投标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纸质资料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3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地址:广州科学城揽月路80号创意大厦B2附楼二楼
十五、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在项目负责人签到时提交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该项目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10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即按单位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网址:http://)、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广东建设报(或其他法定报纸)等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等。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说明。
招 标 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广州市成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10月20日
附件一
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资料核查登记表工程名称:
投标人名称: (公章)
序号 | 审查证明及证明原件名称 | 内页码 | 提交资料要求 | |||
一、 | 资审部分 | |||||
1 | 企业营业执照 | 原件,核查 | ||||
2 | 企业资质证书 | 原件,核查 | ||||
3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原件,核查 | ||||
4 |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或延续注册成功的临时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或地质岩土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证书。 | 原件,核查,提交职称证或二级建造师注册证或持有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的可提供在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上的打印页,打印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
5 | 项目负责人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为地质岩土专业类中级(或以上)工程师的不需提供) | 原件,核查 提交信息打印页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
6 |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 原件,核查 提交信息打印页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 ||||
7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信 息 | (此处填写类似工程业绩名称): | ||||
(此处提供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电话): | ||||||
中标通知书或有关行政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 原件,核查 | |||||
合同 | 原件,核查 | |||||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 原件,核查 | |||||
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如需要) | 原件,核查 | |||||
二、 | 评标阶段 | |||||
8 | 技术负责人地质岩土专业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 原件,核查 | ||||
9 | 施工员3人,提供施工员证,执业单位为本单位. | 原件,核查 | ||||
10 | 专职安全员1人,提供安全考核C证(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的打印页)、执业单位为本单位。 | 原件,核查 | ||||
11 | 资料员1人,提供资料员证(执业单位为本单位) | 原件,核查 | ||||
12 | 材料员1人,提供材料员证(执业单位为本单位) | 原件,核查 | ||||
13 | 质检员1人,提供质检员证(执业单位为本单位) | 原件,核查 | ||||
14 | 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提供提供注册执业证书,执业单位为本单位。 | 原件,核查 | ||||
投标代表签名: 日期:2017年月 日 | 招标代理签名: 日期:2017年月 日 | 见证人签名: 日期:2017年月 日 |
注:1.投标人在项目负责人签到同时,提交资格审查证件及证明资料原件给评标委员会查验,作为资格后审依据,未递交原件的证件、证明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若存在虚假材料,一经发现或被投诉,经确认证实后,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给相关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2.投标人提供的企业类似业绩,若存在先签订施工合同再招标,则该业绩无效。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开发区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或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10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即按单位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起查询)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负责人本人凭身份证出席开标会并亲自签到。
七、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按照《广州市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穗建筑﹝2013﹞428号)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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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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