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馨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清宜林海岸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续建)回迁安置房EPC总承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巴彦淖尔市馨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清宜林海岸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续建)回迁安置房EPC总承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清宜林海岸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续建)回迁安置房EPC总承包采购项目 | ||
品目 | 工程/建筑物施工 | ||
采购单位 | 巴彦淖尔市馨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行政区域 | 巴彦淖尔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10月23日11:2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开标时间 | 2017年11月07日09:00 | ||
开标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巴彦淖尔市馨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批准文件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 <> <> 1.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EPC总承包的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③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本企业注册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 2.投标人其他要求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具备能够承担施工所需的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单位应具备投资、建设一体能力。 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至 <> <> <> <> (1)出示法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安全考核证、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在开标之日有效; (8)联合体投标单位须提交以施工单位为牵头单位的联合体投标协议。四、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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