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警官学校反恐防暴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警官学校反恐防暴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警官学校反恐防暴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已经由新发改社会{2017}8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警官学校,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警官学校反恐防暴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5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警官学校校园内
2.工程规模:3713.70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企业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3.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均须合格有效)。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 2017年10月23日10时00分 到 2017年10月27日19时00分
2.报名地点:网上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03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00
2.领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
3.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网上发布上发布
招 标 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警官学校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申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泉街556号 | 地 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25号 | ||||
邮 编: | 830011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焦海燕 | 联 系 人: | 何莉君 |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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