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公共卫生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张家港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张家港市建筑工务处的张家港市卫生局张家港市公共卫生中心工程已经 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拨款 ,现已落实。该工程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建设单位尚未确定施工单位,现通过网上报名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通过本次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2、张家港市金港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工程地点:张家港市城北路与职中路交汇处。工程规模:共约43000㎡。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景观绿化工程。计划开工时间:2008. 12 .10 。工期: 140天 招标金额: 200万元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必须同时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相应项目经理资格三级及三级以上。
(3)企业业绩、信誉: 良好 ;项目经理业绩、信誉: 良好 。
(4)其他。报名时需提供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报名经办人本人身份证、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法人印章。报名时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法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社保证明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
6、请申请人于 2008年 11月 25日至2008年 12月 1日每天8 时 30分至 17 时 00 分到张家港市招投标采购交易中心607室报名,并于 2008年 12 月 1 日8 时 30分至 17 时 00分张家港市金港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市区东环路226号)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时间2008年 12 月 4 日15 时 00分至 15 时 30,不再另行通知。
7、其他: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超过9家通过抽签确定9个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9家以内全部入围。
9、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陈彩福 传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东环路226号
联系人:刘超君 传真:******** 电话:********
项目组组长:俞波
要求本公告时间为2008 年 11 月 25 日至 2008 年 12 月 1 日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负责人: 经办人:
2008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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