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殡仪馆火化设备(含尾气净化处理设备)招标公告

青浦殡仪馆火化设备(含尾气净化处理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日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青浦殡仪馆火化设备(含尾气净化处理设备)招标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3)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单位必须为设备制造商。(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经证实,取消所有涉及单位的投标资格);(5)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条--关联方披露》规定,投标人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则前述投标人只能确定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前述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投标人中标无效;(6)投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类似项目服务经验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青浦殡仪馆火化设备(含尾气净化处理设备)招标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QPQTCGZB2017-005)

3、预算编号:17-17-z9236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次项目为青浦区殡仪馆采购火化设备(含尾气净化处理设备)一批,包括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卸货、安装到位、调试、验收合格及保修等。

5、交付地址:根据采购单位要求送至指定地址。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基建完成后3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 知财库〔2011〕181号。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10-23 15: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10-30 15: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3)固定售后服务机构证明(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原件的扫描件);(4)“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7-10-23 15:00:00至2017-10-30 15: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须于2017-10-23至2017-10-30(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携带以上所有资料原件至徐汇区银都路298号315室(上海日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验证,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资格,逾期未按规定进行现场验证的供应商,其网上报名将视为无效。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11-15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11-15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茸树路58号韦和大楼B02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茸树路58号韦和大楼B02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及其网上投标回执(加盖公章)原件、无疑问涵原件,以供招标单位确认唱标资格,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网上投标回执(加盖公章)、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一并出席开标仪式。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活动,投标单位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踏勘。(2)澄清答疑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7年10月30日下午16:00前通过书面传真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代理机构将统一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投标单位若对招标文件无疑问则须在澄清答疑时间前以传真形式向上海日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递交无疑问函(签字并盖章),且须将无疑问函原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3)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4)送样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部分与招标要求规格、参数一致的样品(具体送样内容及时间由代理机构另行通知),中标单位的样品须封存,以便批量验收时进行比对。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青浦区殡仪馆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日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青浦区青赵公路1919号地址:银都路298号315室
邮编:201799邮编:200231
联系人:徐品忠联系人:丁峥敏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附件信息:

标签: 处理 净化 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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