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武市场监督管理所业务用房建设招标公告

扬武市场监督管理所业务用房建设招标公告

新平县扬武市场监督管理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公告
招标概况招标项目名称: 新平县扬武市场监督管理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66f95d60-e709-422a-b0ba-dfd9544b6448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 交易地点: 新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是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7-10-23 11:31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7-10-27 11:31
备注: 申请人于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8:0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汇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平办事处(克租克电子城二期B幢三单元201号),持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的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单位,一家法人及资质只能购买一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00元(大写:壹仟贰佰元整),售后不退。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建设单位: 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办人: 孙丽英
办公电话: 139*****806 移动电话: 139*****806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汇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李登梅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130*****282
详细公告内容标段编号: GC********170*****01001
标段名称: 新平县扬武市场监督管理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网上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17-10-27 11:3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7-11-14 09:00
开标地点: 开标1室(新平县)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见招标文件
本次发包估价: 13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建筑面积约436.60㎡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新平县扬武镇文明路
计划工期(日历天): 18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建筑工程
其他: 项目经理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工程类职称资格(须由行业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颁发,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资格证书在评审时招标人不予认可);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职称资格(须由行业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颁发,乡镇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资格证书在评审时招标人不予认可);项目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业资格(C证)、专职质量检查员具备有效的质量检查员执业资格、标准员具备有效的(建筑专业)岗位资格。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 1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7-11-14 09:00
附件信息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招标公告(新平县扬武市场监督管理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docx 2017-10-23 11:30:49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业务用房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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