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教物品、多媒体观摩示范教室招标公告

电教物品、多媒体观摩示范教室招标公告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SZCG********11)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本项目采用公开征集供应商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欢迎合格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谈判:
1、项目编号:SZCG********11
2、项目名称:电教物品、多媒体观摩示范教室
3、项目采购内容:A包:采购一批电教物品;B包学校网络媒体资源建设。
4、采购文件发放的办法和时间:
供应商在深圳政府采购网(www.szzfcg.cn)登记注册成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注册供应商后,可于2008年11月26日 10:30 至2008年12月07日 09:30期间从深圳政府采购网(www.szzfcg.cn)上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供应商如确定参加谈判,首先要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后点击 “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确认邀请。在网上确认邀请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谈判文件”进行谈判文件的下载。
5、供应商资格:
A包:1)供应商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供应商必须为所投产品(合唱话筒、无线话筒 、鹅颈会议话筒、八路混音器、户外LED电子显示屏、音箱、功放)的制造商或产品的代理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直接授权的供应商,非制造商须提供代理证或授权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所有电子产品必须提供国家3C认证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包:1)供应商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供应商必须为所投产品(录、播、编系统设备、自动跟踪摄像设备、移动讲台设备)的制造商或产品的代理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直接授权的供应商,非制造商须提供代理证或授权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所采用软件产品,必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4)在深圳市具有维修机构或售后服务点.提供相关证明,投标人应提供售后服务队伍的名称、人员、联系地址、电话等详细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答疑事项:本项目不设答疑。
7、谈判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8年12月08日 09:30 (北京时间),投递标书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所有投标文件应于谈判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
8、谈判时间:2008年12月08日 09:30 (北京时间)。
9、谈判方式:本项目谈判方式为网上视频谈判,凡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无需前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谈判现场。详细的操作指南请登陆深圳政府采购网(www.szzfcg.cn),在“供应商—投标—操作指南”栏目下载《网上在线谈判软件供应商操作指南》。
10、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深圳市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邮政编码:518034
传真电话:****-********
网上操作咨询:********--6 ********--6
市政府采购中心热线电话:******** ********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11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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