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大柳、城关子胥湖等四个新建污水处理厂PPP模式两评一案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郧阳区大柳、城关子胥湖等四个新建污水处理厂PPP模式两评一案咨询项目招标公告

十堰市郧阳区大柳、城关子胥湖、城北、香菇小镇等四个新建污水处理厂PPP模式两评一案咨询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郧财采计[2017]406号计划函要求,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十堰市郧阳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委托,拟对十堰市郧阳区大柳、城关子胥湖、城北、香菇小镇等四个新建污水处理厂PPP模式两评一案咨询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ZFCGJT2017-1122

二、采购项目名称:十堰市郧阳区大柳、城关子胥湖、城北、香菇小镇等四个新建污水处理厂PPP模式两评一案咨询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价(即最高限价)72万元(含两评一案评审费)

四、采购项目内容:采购内容为全面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进行项目的调研活动,编制《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PPP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申报资料,协助业主单位与社会资本方完成签订PPP协议的相关工作。

五、工期:

1、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力论证;

2、在完成第一项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PPP项目实施方案设计;

3、在第一项、第二项工作完成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两评一案评审工作;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应具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财务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且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

2、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部门核发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

3、提供供应商的银行开户许可证;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未发生亏损;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前三年)至少承担过一项PPP咨询服务项目业绩证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合同;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服务体系;

5、参加此项目谈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供应商应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至少以上2个网站加盖单位鲜章的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0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工作日前)到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北京中路11号1栋2单元2-2-4室)领取谈判文件并提交报名资料。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交14000元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汇款单用途注明“十堰市郧阳区大柳、城关子胥湖、城北、香菇小镇等四个新建污水处理厂PPP模式两评一案咨询项目谈判保证金”)。

报名时提供资料:由法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和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所列所有原件和以上所有原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7年11月3日下午15时前(14:30时开始受理)递交至十堰市郧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九、谈判地点:十堰市郧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十堰市郧阳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联 系 人:徐小平 电话/传真:181*****578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洪源 电 话:159*****631

收款单位全称: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武汉市神龙分理处

账 户:********177*****1080

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水处理厂 十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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