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宗县西霍城寨村农村面貌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ZYXT2017-52155 1. 招标条件 广宗县西霍城寨村农村面貌改造提升项目已由改造县行政审批局以广行审批审字[2017]5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广宗县冯家寨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宗县西霍城寨村农村面貌改造提升项目。 2.2建设地点:广宗县西霍城寨村。 2.3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铺设水泥混凝土路面300平方米,路面铺设面包砖17047.5平方米;购置安装路灯20盏;绿化植株800株;粉刷墙面32500平方米;小游园硬化面积1500平方米,购置安装健身器材20套,购置安装游园座椅6个;修建村标识牌1座;建设艺术围墙135米;民房围墙改造80米,以及村内主要街道垃圾清运等。
2.4工期:3个月(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 2.5项目最高限价:*******.62元。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监察机关出具)。 其它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0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报名时请提供下列有效资质材料原件: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料须备复印件一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提供查验,复印件留存备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0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3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张红霞182*****671。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16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宗县冯家寨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56*****619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中宇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红霞 联系电话:****-********182*****6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