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018年土地储备前期工程实施服务公司采购项目(第三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17年-2018年土地储备前期工程实施服务公司采购项目(第三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二、采购项目编号:442000-201705-096-0004;采购表编号:农业(17)0055
三、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2018年土地储备前期工程实施服务公司采购项目(第三次)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2017年-2018年土地储备前期工程实施服务公司采购项目(第三次)(详细内容请参阅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原采购公告于2017年8月21日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山市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经延期报名后响应供应商只有一家,为:中山粤冠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开招标采购过程中未收到供应商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异议或质疑的函。2017年9月14日组织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论证,经论证小组一致确认:招标文件编制合理,未发现不合理或倾向性条款。根据财政部87号令四十三条的规定,并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该项目的采购方式由公开招标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中山粤冠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中山市东区起湾道竹苑广场三楼19-25轴A区;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 :陈容辉;工作单位:中山市第二建筑有限公司:职称/;
意见 :同意该项目的采购方式由公开招标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专家2:姓名:宋皓;工作单位:江西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职称/;
意见:同意该项目的采购方式由公开招标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专家3:姓名:卢幸彬;工作单位:中山市交通运输局;职称/;
意见:同意该项目的采购方式由公开招标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经论证小组一致确认:招标文件编制合理,未发现不合理或倾向性条款。根据财政部87号令四十三条的规定,并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该项目的采购方式由公开招标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0 月 23 日 至 2017 年 10 月 30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小姐 |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小姐 | 联系电话:****-********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B5栋501、502房 |
联系人:王瑶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410000 |
(三)采购人: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2号之1 |
联系人:陈小姐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28400 |
(四)财政部门:中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 地址:中山市兴中道63号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发布人: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3日
标签: 前期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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