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2017年农村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昌吉市2017年农村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吉市2017年农村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已由昌市交字2017】17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列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17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招标人为昌吉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本项目工程监理及施工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昌吉市2017年农村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昌吉市境内,资金来源:本项目已列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17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地方财政自筹资金。工期:计划自2018/04/01开工,2018/10/01竣工,总工期184天(日历日)。对合同段波形梁护栏、挡土墙、导流坝、急流槽、钢筋混凝土盖板涵、铅丝石笼等进行监理及施工招标。
2、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昌吉市境内,设计波形梁护栏共计5300m;设计挡土墙共计630m(其中新建挡土墙540m,拆除重建挡土器90m);导流坝140m,钢筋石笼100m3,急流槽1处,1-4.0m钢筋混凝土盖板涵1道。
3、合同段划分:
施工第一合同段为设计波形梁护栏共计5300m,施工工期为184天(日历日)。
施工第二合同段为设计挡土墙共计630m(其中新建挡土墙540m,拆除重建挡土器90m);导流坝140m,钢筋石笼100m3,急流槽1处,1-4.0m钢筋混凝土盖板涵1道。施工工期为184天(日历日)。
监理第一合同段为设计波形梁护栏共计5300m;设计挡土墙共计630m(其中新建挡土墙540m,拆除重建挡土器90m);导流坝140m,钢筋石笼100m3,急流槽1处,1-4.0m钢筋混凝土盖板涵1道。监理工期为184天(日历日)。
4、昌吉市2017年农村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为确保建设进度和施工质量,同时节省建设投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招标,本次招标监理1个合同段,施工2个合同段。
项目中主要工程数量最终以施工招标文件所列数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投标申请人:监理投标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拟派总监具有公路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其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具有相应资质要求、 良好业绩和银行信用。
3.2、 施工投标申请人:施工投标单位应在昌吉回族自治州行政辖区范围内注册的公司,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投标企业,同时还需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公路工程施工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良好业绩和银行信用。
3.3、投标申请人须处于正常经营状态,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生产、施工质量事故;没有因违法被有关部门给与任何形式的处罚,如果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施工企业或纳入昌吉州施工企业“黑名单”及列入交通厅D级信用等级的施工企业不允许报名。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有以下情况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被列入新疆交通运输厅和昌吉州交通运输局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0月28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5:3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下同),监理投标单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的在职人员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昌吉州境内公路工程业绩原件(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施工投标单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的在职人员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昌吉州境内公路工程业绩证明原件(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由昌吉州辖区内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项目总工职称证书原件。并附带以上证件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携带原件确认)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7楼)购买招标文件。
监理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施工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
踏勘现场时间:2017年11月3日上午10:30时,集中地点:昌吉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7年11月4日上午10:30时,地点:昌吉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下午16: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下午16:00时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地址:昌吉市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东北角昌吉州市政务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第一合同段施工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贰万元人民币(20000.00)投标担保(电汇,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
5.4第二合同段施工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叁万元人民币(30000.00)投标担保(电汇,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
5.4第一合同段监理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壹万元人民币(10000.00)投标担保(电汇,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
5.5账户信息:
账户单位: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三分公司
账 号:300 4800 9092 0000 9372
开户行名称:工行昌吉分行建国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报名开始至报名结束(2017年10月24日10:00—2017年10月28日23:59),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信息网及昌吉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昌吉市
电话:*******
联系人:陈杰
传真:0994-*******
邮编:83110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大厦7楼
联系人:苏丽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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