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国际金融服务中心项目 (金融产业园)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共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委员会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金融工作办公室)委托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国际金融服务中心项目(金融产业园),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具体事项如下: 1、采购项目的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国际金融服务中心项目(金融产业园) 2、项目编号:XGCG2017-70 3、项目概况:总投资约:93.39亿元(不包含贷款利息,实际投资额以竣工结算价为准。) 3.1、本项目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 “中亚五国”金融投资服务中心、科技金融服务中心、金融数据处理中心等片区的办公基础设施、市政配套设施、公共配套设施等的建设以及后期的产业导入、运营维护等,总占地面积约115亩。 第二标段: 保险服务中心、亚欧经贸中心、互联网+丝路宝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等片区的办公基础设施、市政配套设施、公共配套设施等的建设以及后期的产业导入、运营维护等,总占地面积约100亩。 3.2、项目需求及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PPP模式,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政府方代表和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社会资本占股90%,政府占股10%),由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由政府授权机关职能部门对项目的全生命周期进行监管。 3.3、项目期限:暂定19年,建设期4年,运营期15年。 3.4、质量目标:按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及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资格: (1)非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的牵头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截止2016年12月30日,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下同),须提供2015或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 (3)需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提供近年来合同金额不低于5亿元类似棚户区改造、园区开发、片区开发等PPP项目业绩一个或合同金额不低于10亿元的其他PPP项目业绩一个或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20亿元的PPP项目业绩。 (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及重大质量、环境、安全问题等情况,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如提供虚假信息该中标无效)。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5家; (7)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出资义务承担方及出资比例、职责和分工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发放的办法和时间:请于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0月31日工作时间内联系侯亚娟、徐喆同志获取招标文件并领取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523号秦基大厦D座1606室。 6、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 8、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贰仟万圆(20,000,000.00)人民币/标段,如同时参与两个标段只需递交叁仟万圆(30,000,000.00)人民币,于开标前,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出具的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的路途时间)。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中共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委员会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金融工作办公室) 开户行:乌鲁木齐市银行维泰路支行 账号:****************472808 行号:********0109 非转账形式投标保证金缴纳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十六楼1603室。 9、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3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公共资源交易厅 10、本公告所有条款解释权归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所有; 采购人:中共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委员会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金融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 左善戈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侯亚娟、徐喆 联系电话: ****-*******、****-******* 2017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