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大数据物联网智能制造产业园施工招标公告

三维大数据物联网智能制造产业园施工招标公告

三维大数据物联网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
(交易编号:A01-****************9J-********-****37-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维大数据物联网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设计工程,已由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
《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关于三维大数据物联网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予以备案的通知》新经发审
批备【2017】126 号、《兰州新区经济发展局关于三维大数据物联网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变更
的通知》新经发审批备【2017】364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三维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建设
资金来自银行贷款、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兰州三维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
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兰州新区昆仑山大道以东、长江大道以南、华山路以西
2.2 工程规模:建设IT 工作区、员工生活区、互联网+智能制造展示体验区等,包括自助
终端产品、智能家庭产品、智慧城市产品、智能机器人产品、射频芯片标签产品等生产线和相
关厂房。
2.3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 年12 月15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 年 12 月 30 日,
计划总工期:38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以内的全部建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清单和图纸部分)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总建筑面积约65280 平方米,1#机器人核心零部件生产联合厂房、2#机器人核心
零部件生产联合厂房。
二标段:总建筑面积约33708 平方米,综合楼、宿舍楼、报告厅、食堂、运动馆。
三标段:总建筑面积约57024 平方米,1#智能终端装配车间、2#智能终端装配车间、3#
智能终端装配车间、智能终端钣金车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和钢结
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4 年9 月1 日至今具有同
类工程业绩(以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
的时间为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三(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 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
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5 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
定的。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
系统》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日期:请申请人于2017 年10 月23 日18:00 时至2017 年10 月28 日18:00 时
获取时间:请申请人于2017 年10 月23 日18:00 时至2017 年10 月28 日18:00 时(北京
时间)
获取网站: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gsggzyjy.cn)网站
获取方法: 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sggzyjy.cn)网站自行下载。
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
字证书方可投标;注册成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下载参与项目的文件,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
标人手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
人使用说明”。
备 注: 其他资格要求:
一、三标段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且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4 年9 月1 日至今具有同类工程业绩(以建筑行政
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的时间为准)业绩,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证书,目前无在建项目,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诚信信息系统锁定;项目
经理(建造师)近三年(2014 年9 月1 日至今)具有同类工程业绩(以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备
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的日期为准)。
3.3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4 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
全员不少于2 人,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
同一人。
3.5 本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安全生产负责人 1 人、施
工员2 人、质量员2 人、安全员2 人、资料员 1 人、材料员 1 人)须持有有效资格证书或岗
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需提供 2017 年 6 月至今连续
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并将全部项目管理机构的组成人员的所有证件、社保
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第四章“其他材料中”。
二标段申请人资格要求:
3.6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4 年9 月1 日至今具有同类工程业绩(以建
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的时间为准)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7 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目前无在建项目,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诚信信息系统锁定;
项目经理(建造师)近三年(2014 年9 月1 日至今)具有同类工程业绩(以建筑行政主管部
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的日期为准)。
3.8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9 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
全员不少于2 人,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
同一人。
3.10 本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安全生产负责人 1 人、施
工员1 人、质量员1 人、安全员1 人、资料员 1 人、材料员 1 人)须持有有效资格证书或岗
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需提供 2017 年6 月至今连续三
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并将全部项目管理机构的组成人员的所有证件、社保证明
及身份证复印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第四章“其他材料中”。
一、二、三标段申请人都应满足以下要求:
3.11 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
基本信息,并经确认后,方可进行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须自行打印《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
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并将备案表编入资格预审
文件第六章“其他材料”中。(具体执行甘建建【2016】20 号文的要求)原件带至开标现场,
以备核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天递交一份(可为扫描件)《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
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至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金中信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具体事项电话联系代理公司)。
3.12 申请人近三年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亏损(以 2013-2015 年或 2014- 2016 年
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原件为准)。
3.13 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
8 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
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构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
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以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
(州)、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3.14 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以身份证原件为准,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单位公
章(必须为鲜章,电子签章无效),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同时应当将资格预审
相关的证书、证件、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原件随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
并提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15 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的企业须持有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关出具的“无
欠薪”证明方可参与招投标。招标投标主体若未按以上要求提供“无欠薪”证明,由此引起的
后果,自行承担。
3.16 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
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
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
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
或直接废标(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注:自2016 年7 月1 日起,投标人必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无二维码的旧版资
质证书无效。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2017 年11 月10 日10 时00 分
递交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新区分局一楼第二开标厅(地址:兰州新区纬
一路以北,经十路西侧彩虹城东门)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三维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兰州新区中川孵化大厦13 楼1319 室
联系人:陈光潜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金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 号中广大厦2201
联系人:孟丽娟梁永飞
电话:****-******* 181*****886
邮箱:********4@qq.com">********4@qq.com
备案单位:兰州新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交通局)
2017 年10 月23 日

标签: 产业园 智能制造 物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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