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就业服务局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

伊通满族自治县就业服务局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

询价公告招标项目编号:JLGZ-CZHW-170020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通满族自治县就业服务局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已由伊通满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编号为项目采购X【********】-0106号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受采购人伊通满族自治县就业服务局委托,项目采用询价的方式,选定合格的供应商。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就业服务局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2.2采购预算:50万元;2.3供货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就业服务局;2.4供货期: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供货安装调试完毕;2.5采购范围:设备(详见询价文件);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3.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3.2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4.询价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024日至201710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330分至1530分 (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及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2016年审计报告、2017年连续6个月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2017年连续6个月纳税证明(以上材料要求投标单位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2 询价文件每份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7年11月3日上午10:00分,接收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会议室;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采 购 人:伊通满族自治县就业服务局地 址:伊通满族自治县联 系 人:毛女士电 话:0434--*******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地 址:解放大路810号7楼联 系 人:田工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化建设 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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