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液氨采购项目【二次挂网】招标公告
国电大武口热电有限公司液氨采购项目【二次挂网】招标公告
1.1
1.2.1
1.2.2
1.2.3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或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有任何关联。
1.2.4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5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1.2.6 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1.2.7 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1.2.8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1.2.9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1.2.10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标的物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
1.2.11
序号 | 分包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液氨 | 1、资质:投标人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或其运输合作方(须提供有效的合作合同或协议)必须具有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则须具有关于本项目的独家代理授权。请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 2、业绩:投标人近两年须具有两个及以上相同标的物的电厂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须为与本次招标标的相关的以往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供货/改造范围及技术规格/主要工程量/技术要求、合同时间、合同签字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合同信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请提供满足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详见招标公告。 |
注:1、业绩认定原则:(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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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1.4
1.5
1.6
1.7
1.8
序号 | 设备名称和规格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 (元) | 交货期 | 招标编号 | 投标保证金(元) |
液氨 | 1200元 | 供货期限一年。 | GDCX04-JGZB17-1553/01 | 200628元 |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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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联 系 人:乔桂增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新能源研究院101号楼
邮编:102209
邮箱:********00@b.qq.com">
工作时间:9:00-12:00,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新能源研究院10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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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
投标文件编制、上传、加密、测试电话:********00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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