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县群科新区中央(拉面文化)公园建设项目设计
化隆县群科新区中央(拉面文化)公园建设项目设计
化隆县群科新区中央(拉面文化)公园建设项目设计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化隆县群科新区中央(拉面文化)公园建设项目设计已由化隆回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化发改【2017】329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化隆县群科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现委托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化隆县
(2)招标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07128平方米。设计范围为中心广场以南、黄河水线以北的中轴线。设计内容包括绿化种植、广场铺装、园路体系、水系、景观小品、园林建筑、停车场地、给排水、消防、市政配套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城市管理功能智慧系统、照明及景观美化设施等。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化隆县群科新区中央(拉面文化)公园建设项目设计
发包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07128平方米。设计范围为中心广场以南、黄河水线以北的中轴线。设计内容包括绿化种植、广场铺装、园路体系、水系、景观小品、园林建筑、停车场地、给排水、消防、市政配套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城市管理功能智慧系统、照明及景观美化设施等。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_/_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城市规划设计乙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设计团队要求:各专业人员需配置齐全,满足项目需要。主要设计人员需1名以上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在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持以下有效资料复印件报名(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1)单位介绍信,(2)法定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资质等级证书,(5)备案手续,(6)类似业绩证明材料,(7)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方式。
5、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0月28日,每日上午9:3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00,在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7层10701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5.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02日 9:30,地点为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 ()
■ 青海经济信息网
■ 《青海经济信息网》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化隆县群科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 代理机构: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青海省化隆县 | 联系地址:青海西宁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写字楼4号楼7层10701室 |
联 系 人:唐先生 | 联 系 人:邓文夏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181*****666 |
2017年10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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