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沿黄滨河旅游道路(慢行系统)设计方案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化隆沿黄滨河旅游道路(慢行系统)设计方案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化隆沿黄滨河旅游道路(慢行系统)设计方案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关于化隆沿黄滨河旅游道路(慢行系统)设计方案,招标人为化隆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自筹和申请国家专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公开招标,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研究范围:35平方公里
设计范围及设计内容:设计范围为化隆县牙什尕镇康扬大桥至团二村,南至黄河水岸线、北至卡里冈山,长度约38公里。设计内容包括:慢行系统(自行车道、步行道)、沿道路景观绿化及小品、驿站、桥梁、栈道等服务设施。
2.1服务期:4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城市规划设计乙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各专业人员需配置齐全,满足项目需要,主要设计人员需1名以上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承担过类似业绩,须提供在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4.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0月28日,每日上午 9:3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7层10701室,持以下有效资料复印件报名(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1)单位介绍信,(2)法定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资质等级证书,(5)备案手续,(6)类似业绩证明材料,(7)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凡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化隆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化隆县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州政府大楼6楼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州政府大楼6楼
联系人:沈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7层10701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传真):****-*******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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