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县群科新区中央(拉面文化)公园建设项目设计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化隆县群科新区中央(拉面文化)公园建设项目设计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化隆县群科新区中央(拉面文化)公园建设项目
设计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关于化隆县群科新区中央(拉面文化)公园建设项目,由化隆回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化发改【2017】32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化隆回族自治县群科新区管委会综合办,资金来源为政府融资及申请国家专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规划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07128平方米。设计范围为中心广场以南、黄河水线以北的中轴线。设计内容包括绿化种植、广场铺装、园路体系、水系、景观小品、园林建筑、停车场地、给排水、消防、市政配套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城市管理功能智慧系统、照明及景观美化设施等。
2.1服务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城市规划设计乙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设计团队要求:各专业人员需配置齐全,满足项目需要。主要设计人员需1名以上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在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4. 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0月28日,每日上午 9:3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7层10701室,持以下有效资料复印件报名(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1)单位介绍信,(2)法定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资质等级证书,(5)备案手续,(6)类似业绩证明材料,(7)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凡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化隆县群科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地 址:青海省化隆县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州政府大楼6楼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州政府大楼6楼
联系人:唐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7层10701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传真):****-*******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标签: 公园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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