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20年度保安服务招标公告
2018-2020年度保安服务招标公告
华能太仓电厂2018-2020年度
保安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XZB2017-10-010/XYD2017-010-27
华能太仓电厂2018-2020年度保安服务项目经公司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提出申请。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太仓电厂一期和二期工程容量为2×320MW+2×630MW机组,一期工程2×320MW国产燃煤发电机组分别于1999年和2000年投运。二期工程2×630MW机组位于一期工程西侧,两台机组于2006年全部投产运行。4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于2017年投运。
1.2招标范围:
2018-2020年度华能太仓电厂全厂保安服务工作(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1.2.1 华能太仓电厂8个大门(1,2,5,6,7,8,9,10号门)需配备人员24小时守卫执勤和协助出入证办理;做好招标方公司生产现场以外范围内(生产现场外围、行政办公楼、二期办公楼、培训楼外围、一/二期码头、小码头外围、员工生活区、检修生活综合区域以及厂区和小车班围墙、光伏和出水口的围栏)夜间每小时一次的巡逻、检查工作,白天做好6号门厂区内沿围墙至10号门、2号门厂区内沿围墙至10号门以及码头门岗沿线的巡逻、检查工作,并做好相应情况记录。
1.2.2投标方每月进行一次全厂范围内(含生活区)灭火机检查、清理、清洁、记录、按期更换和补充;氨区需每半月进行一次灭火机检查、清理、清洁、记录、按期更换和补充。每月做好运行部、燃料部岗位上配置的呼吸器检查,并做好记录。
1.2.3根据招标方通知,在招标方设备检修、抢修、维护有动火作业时投标方需提供消防监护工作。
1.2.4投标方应满足招标方应急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的需要。
1.2.5当国家或省反恐办发布非常态防范级别时,投标方应满足相应级别安保力量的增派要求。
1.2.6投标方须根据招标方相关制度规定要求开展人员与车辆出入检查以及协助办理出入证等工作,并做好相关登记。
2.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3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6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7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2.1.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1.9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1.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2.1.11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提供本单位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2投标人资格条件
2.2.1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服务范围包含安全技术防范)。
2.2.2投标人近3年内须具备2个及以上大型企业安保业绩,且服务良好,并出具对方单位的回访证明。(请提供具体业绩明细,并附有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封面、承包范围、合同签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次公告在()和华能集团电子商务系统(http://ec.chng.com.cn)和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企业网站(www.sz-xyzj.com)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3.2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7年10月24日11:00起至2017年10月31日11:00止,前往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申请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报名申请书(格式自拟,附单位报名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邮箱、传真等)、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许可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业绩完整合同复印件。
以上所有证书均需在有效期范围内,且所有原件均需带至现场审核,未提供原件审核的报名申请人不予认可。
上述报名文件应按序列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并封袋,封袋上须注明申请人名称、所投项目名称,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准备原件备查,未完全响应本公告内容的报名申请人不予认可。
注:未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右侧“供应商注册”按钮完成注册流程。
在服务中心栏的操作手册中下载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参照该手册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潜在供应商的注册,并同时完成该项目的网上报名和招标文件的下载(搜索该项目名称关键词),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1日11:00时到达后仍未注册成功和未完成网上报名的,则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活动。如中标后则须注册为正式供应商。
3.4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4.1有意向的申请人,请于2017年10月24日11:00起至2017年10月31日11:00止,前往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标书费只接受现金形式缴纳。
3.4.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资格预审、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4.3购买成功后,申请人可领取书面招标文件。
3.4.4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3.4.5标书费:300元。
4.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 |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
电话: | |
传真: | |
联系人: | 王爱栋 |
电子邮箱: | 186*****789@qq.com |
地址: | 苏州市高新区狮山路76号华福大厦209室 |
招标人:华能太仓电厂
招标代理: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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