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新华生物质能发电项目是利用农作物秸秆作为燃料通过秸秆锅炉及汽轮机发电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项目为豫西新华生物质能发电厂建设监理项目。招标人为豫西新华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设计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山西黄河万家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洛宁新华生物质能发电厂项目位于河南省洛宁县城郊乡吴村,北临省道洛阳至洛宁公路(S323),距县城2.5km。建设规模为2×12MW中温中压抽凝机组,配2×75t/h生物质燃烧锅炉,以当地的农作物秸秆为燃料,黄色秸秆约占70%,黑色和灰色秸秆约占30%。项目由豫西新华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建设。项目的建设已经于2007年元月16日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能源[2007]33号文予以批复。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
二、招标范围
豫西新华生物质能发电厂土建施工、安装施工、调试及试运行期建设监理及主体工程竣工后相关配合工作。主体工程计划于2008年12月开工,2009年12月底全部投产发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
2、具备建设部颁发的甲级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3、具有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具有近五年内曾承担过两个以上类似工程的监理建设经历。
5、具有较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和银行资信。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和地点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和地点
(1)招标文件将于2008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上午9:00 时至12:00 时、下午 15:00 至 18:00 时(北京时间)在山西省太原市府东街89号禹皇大厦6008房间出售,整套文件(含电子版)的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邮费100元,在收到汇款凭证后当日以特快专递形式寄出一套招标文件,并同时将招标文件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招标文件购买人。
(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五、现场踏勘及标前会
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负担。本项目不集中组织标前答疑会。如对招标文件需要澄清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提出。
六、投标截止日期
投标截止时间是2008年12月2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56号商业银行大厦15楼,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投标时应附交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或银行汇票),未按规定附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定于 2008年12月2日上午10:00 时(北京时间)在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56号商业银行大厦15楼开标。
招 标 人:豫西新华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56号商业银行大厦15楼
电 话:
****-******** 传 真:
****-******** 邮政编码:471700
联 系 人:张军
139*****542 招标代理:山西黄河万家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府东街89号
帐 号:
140*****208********4
开 户 行:建行太原市南城支行
邮 编:030002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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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135 传 真:
****-******* 联 系 人:董同亮 敖斌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