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汽车站南地块二期工程商住楼项目天城花园3-3期景观及绿化招标公告
吴江汽车站南地块二期工程商住楼项目天城花园3-3期景观及绿化招标公告
苏州市吴江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天城花园3-3期景观及绿化工程已经吴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以吴发改行核发【2011】30号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无)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吴江区2016年度中介机构信用等级:B)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吴江区227省道复线西,南大港河道南,区间路东,联杨路北招标类型:施工招标所属地区:吴江区
(2) 工程规模:合同估算价约为2700万元。
工程性质:其他工程招标金额:约27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2018年3月1日至 2018年10月31日 (具体开始日期以监理工程师批准日期为准)
4.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工程性质 | 工程类别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 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 | 是否网上支付 | 招标文件售价 | |
WJ********1703 | 天城花园3-3期景观及绿化工程 | 其他工程 | 绿化工程 | 2700 | 城市园林绿化一级的项目负责人 | 2017年度吴江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预选承包商补充名录(Ⅰ)组或者2017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Ⅰ)组。 | 是 | 220 | 综合评估法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是否采用网上投标:是是否采用预选承包商名录:是
注:请尚未开通“网上支付”服务的投标人和代理机构尽快去银行办理,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参见“关于启用网上支付平台的通知”(http://ggzy.was.gov.cn/wjggzy/xzzx/005001/)
5.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同上表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7)区外企业需办理资质核验备案手续,取得资质核验书(详见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件和苏住建建〔2013〕50号)(使用预选承包商名录投标的无需此项);
(二)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要求自2014年10月以来,企业须承担过单项金额1890万元及以上住宅小区景观绿化工程。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上中标金额为准,如果直接发包备案表中没有合同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中明确的签约合同价金额为准。
类似工程业绩以信息库中的业绩为准,业绩备案按吴住建招办〔2016〕7号文《关于建立苏州市吴江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信息库的通知》执行。类似工程业绩需上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书等相关证明资料的扫描件。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4日11:00时至2017年10月30 17:00时在“建设工程会员网上交易(公共资源)系统”(http://ggzy.was.gov.cn/wjhy)下载招标文件。(无系统CA锁的企业,须提前办理,在入库审核后方可使用)。
(2) 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十天前随时查看“建设工程会员网上交易(公共资源)系统”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14日09:30时,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建设工程会员网上交易(公共资源)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采用电子光盘递交标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为:苏州市吴江区有形建筑市场(苏州市吴江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招标人地址:苏州市新区金山路66号
联系人:许煦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西环路2115号9楼代理部
联系人:卞阳传真:****-********电话:****-********
邮编:215200E-Mail:********4@qq.com
1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郝春荣职称或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工程师
联系电话:****-********上岗证号:建【造】********976
11.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10 月 24日
12. 备注:
(1)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2)为本标段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企业,不能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4)项目负责人有绿化养护工程的,将不被视作有在建工程。
13.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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