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四环路及部分主干公路光缆代维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7-2018年四环路及部分主干公路光缆代维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7-2018年四环路及部分主干公路光缆代维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7-2018年四环路及部分主干公路光缆代维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JSZBZB********,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电子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2017-2018年四环路及部分主干公路光缆代维项目(第二次)
1.2招标编号:JSZBZB********
1.3招标内容
1.3.1采购规模:2017-2018年四环路及部分主干公路光缆代维服务,总预算约63.32万元(不含税,此为预估量,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发生的需求为准)
1.3.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1.3.4服务地点:北京
1.3.5保修期: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本项目设置单价拦标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拦标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6招标类型:本项目为集中采购项目,服务招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及注册资本: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或等值货币,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企业证件彩色扫描件。
2.2资质要求:
2.2.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2.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或国家安监局及其下属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3北京公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或对应道路路权授权部门颁发的施工维护许可相关文件。
以上资质证书均须提供彩色扫描件。
2.3财务要求:
2.3.1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4年-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过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无法提供2016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则须提供(2013年-2015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若公司成立不足三年,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须提供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
2.3.2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开户行签发的银行开户证明;
2.3.3投标人须近三年(2014年-2016年)无三年连续亏损;
2.3.4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通信专业维修或施工业绩合同5份,合同累计金额在2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实施业绩。(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及发票扫描件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及发票扫描件,已开具发票的金额须与合同对应付款比例一致。有效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付款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发票。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或框架订单金额为准。)
2.5人员要求:
2.5.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一名项目经理(具备工程师资格),须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扫描件及资格证书彩色扫描件。
2.5.2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本地化固定服务团队,施工人员应不少于15人(除项目经理外),其中2名须具备有限空间作业资格证书。须提供全部服务人员名单(以Excel表格形式)及对应的身份证扫描件、资格证书彩色扫描件。
2.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6年)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和履约情况承诺书彩色扫描件)
2.7其他要求:
2.7.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
2.7.2参加投标的厂商应能够直接作为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内贸合同;
2.7.3投标人须在北京有驻地机构(提供驻地机构的注册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或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其中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产权人为投标人)。如投标人在北京无驻地机构,须承诺在中标后1个月内在北京设立驻地机构;
2.7.4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2.7.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0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邮箱,并附上潜在投标人本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地址、邮寄地址及IPASS联系人、标书费汇款截图):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开户银行信息扫描件一份(加盖公章,彩色);
2.单位介绍信(或购买人授权书)及购买人身份证扫描件一份(加盖公章,彩色);
3.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及增值税专票开票信息扫描件一份(加盖公章,彩色);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报名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标,出售电子版(邮件形式)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通过报名时提供的IPASS项目联系人账号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上进行下载。
5.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
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方式,投标人须在2017年11月7日前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购买iPASS电子证书及项目联系人绑定操作,否则将直接导致无法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此平台,视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资格。
6.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9时00分。
6.2本次电子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至的同一时间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上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6.3开标后,投标人须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上对唱标信息进行确认。
6.4本次招标采取电子招标形式,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全过程应该按照本公告要求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uecp.cn)上进行,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报价文件应同时上传),招标人可拒绝投标人以其他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7.电子招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要求
7.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及在系统中填写报价信息。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若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请及时通知招标代理联系人与后台协助处理。
7.2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和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6号
邮编:100032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北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外大街1号西环广场T2办公楼10C1
邮编:100036
南京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80号
联系人:张泽
电话:131*****707
电子邮件:ze04351@163.com
开户银行:工行南京草场门支行
账号:****************845
汇款备注:JSZBZB********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4日



发布单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代维 光缆 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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