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仙桃城区段堤防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汉江仙桃城区段堤防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汉江仙桃城区段堤防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ZJTY-2017-010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汉江仙桃城区段堤防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项目(项目编号:ZJTY-2017-01004)进行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社会资本)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采购条件

仙桃市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仙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采购人)为汉江仙桃城区段堤防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项目的实施机构,现已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并通过仙桃市财政局开展的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验证。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简称PPP)。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

本项目区位:湖北省仙桃市,西起欧湾闸,东至杜台分洪道及汉江江滩。

2.2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

序号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1

堤基防渗处理

汉江仙桃城区段堤基防渗处理长度共10.33km

2

填塘固基

对汉江仙桃城区段干堤堤内50m范围内的渊塘填到地面高程,填塘固基沿堤长度共10.33km

3

堤身加固

包括汉江仙桃城区段10.33km堤身加培、护坡、防浪林、堤顶防汛道路、锥探灌浆等

4

穿堤建筑物整险加固

对汉江仙桃城区段杜家台分洪闸、团结闸升级改造

5

水文观测设施

设置2处水位监测工程和2处建筑物观测设施

6

河道治理

对汉江仙桃城区段进行河道疏浚

7

江滩生态修复

包括芦苇滩、林中栈桥、滨江看台、五彩田园、江滩湿地、生态教室、休闲沙滩、沙洲休闲区、沙雕乐园、沙滩露营地、沙丘乐园等湿地整治及沙滩整治

8

配套设施建设

包括入口广场、园区道路、防洪大道、文化展示园、艺术家工坊、船厂创意园、观景平台、全民健身区及拓展运动区等

2.3建设投资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为225,11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71,53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4,049万元,预备费15,647万元,建设期利息为13,230万元,流动资金650万元。

2.5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为13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0年。

3.采购范围

根据本项目特点采用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运作,是指由社会资本控股的项目公司承担新建项目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等,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益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部门。

本项目的项目资本金设定为总投资的30%,即67,533万元;其余部分为债务资金,由项目公司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及中标的社会资本提供的融资方案进行融资。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67,533万元,由政府出资代表仙桃市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社会资本方按2:8的股权比例出资,缴纳方式为认缴制,即仙桃市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3,506.6万元,社会资本方出资54,026.4万元,按照各自出资比例根据工程进度同比出资缴纳到位。

4.回报机制

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5.申请人资格要求

5.1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

(2)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中包含园林绿化施工的经营许可;

(3)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2财务要求(相关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1)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2)2014年至2016年财务状况均为盈利;

(3)2016年度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不含本数);

(4)2016年经营现金流为正。

5.3业绩要求

(1)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一个投资额不低于15亿元(含)的园林景观类似投融资项目业绩或单项合同不低于4亿元(含)的园林景观施工业绩;

(2)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一个投资额不低于10亿元(含)的水利水电投融资业绩或单项合同不低于3亿元水利水电项目施工业绩。

(3)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一个设计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设计业绩。

注:以联合体成员身份参与的投融资项目业绩也视为申请人的业绩。

5.4信用要求

(1)出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shixin.court.gov.cn)查询申请人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止时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5.5其他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l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l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l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l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l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l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资格预审和投标;

(3)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不得单独或与其他申请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进行市场化改制,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以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4)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5.1资质要求中第(1)条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第(2)条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其余根据联合体协议确定;5.2财务要求第(1)条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其余要求须联合体牵头人满足;5.3业绩要求第(1)条须联合体牵头人满足,其余要求联合体中任一方满足即可;5.4信用要求和其他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6.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符合资格评审办法评审标准的申请人均予以通过资格评审,合格申请人应全部参与投标。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时间: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0月31日期间工作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7.2获取地点:湖北省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20号仙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605室,联系人:胡致国,联系电话:***-********173*****230

7.3资格预审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

7.4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须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2014年至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或审计意见,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2014、2015年度的仅须联合体牵头人提供,2016年度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6)本章第5.3款要求的业绩原件及复印件(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其他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和中标(成交)网页截图(须包含网址链接或单独提供网址链接),合同复印件仅须提供关键页);

(7)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原件及复印件(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查询主体为申请人和申请人法人代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原件及复印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申请人逐月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须提供近3个月依法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的凭据;申请人逐年/季度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须提供上年度/上季度依法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申请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近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申请人逐年/季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上年度/上季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9)联合体协议书(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须提供,格式自拟,须包含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承担工作内容及出资比例)。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除外)在核查后退回。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8.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的要求详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8.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简称申请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09:30时,申请人应于当日08:45时至09:30时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至:待定。

8.3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10.其他说明

10.1在PPP项目采购阶段需落实的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10.2在PPP项目执行阶段应执行我国相关采购政策,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

10.3参与本次资格预审无需提交参加采购活动的保证金,但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并确认参与投标的,缴纳30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1.联系方式

11.1采 购 人:仙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地址:湖北省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20号

联 系 人:叶科长

联系电话:****-*******

11.2代理机构:北京中京天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乐园路4号院2号楼2单元1210

联 系 人:胡致国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8@163.com">wo********8@163.com 北京中京天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7年10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修复 综合整治 堤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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