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政厅省民政厅采购全省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第三方绩效评价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湖南省民政厅省民政厅采购全省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第三方绩效评价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湖南省民政厅的省民政厅采购全省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第三方绩效评价服务,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17]007742号,委托代理编号:********101615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民政厅省民政厅采购全省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第三方绩效评价服务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7]007742号
3、采购项目编号:********101615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采购预算:400,000元
6、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名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
0 | C0807-市场调查和民意测验服务 | 绩效评价服务 | 1 | 次 | 400,000 | 6,000 |
7、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1 | 省民政厅采购全省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第三方绩效评价服务 | 1、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规定,以及《湖南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办法》要求,湖南省民政厅将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来对各市州的困难群众救助工作进行绩效评价。 2、核查内容:对困难群众救助工作进行评价,绩效评价项目包括:对象准确率、救助有效性、政策知晓率和群众满意率等4项内容; 3、核查范围及数量: (1)核查范围:全省范围内抽取32个县; (2)数量:共计1600户(每个县抽取2个乡镇,每个乡镇抽取2个村,每个村抽取5户低保户、3户特困供养人员和2户临时救助对象,同时,每个县对5个工作人员和5个社会公众进行问卷调查。) | 为保证采集的数据真实、合理、有效,由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每组不少于2人的核查小组进行核查。 1、查阅资料。在县级和乡镇查看审核审批资料是否完整、真实。 (二)入户调查。入户调查的主要内容查看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详细询问其家庭情况,包括家庭人口结构,家庭财产状况,收入情况,家庭赡、抚、扶养义务人家庭情况等,查看其户口、低保金发放存折等。 (三)邻里走访。随机抽取访问救助家庭的邻居,了解低保家庭所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民主评议是否公平公正,是否进行公示,有无明显不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纳入救助,有无符合条件未纳入救助的家庭或个人等。 (四)问卷调查。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设置书面调查问卷,对救助对象、工作人员、社会公众进行问卷调查,结合入户调查、座谈了解、邻里走访等时机组织进行填写,全面了解真实情况。 | 1、该核查服务费用不超过40万。费用主要用于项目工作人员薪资福利、购置必要设备、交通费、食宿费、住宿费、办公费用等项目运营支出,需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按协商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约定进行拨付。 3、服务有效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期限为30天。 4、招投标结果出来后半个月内,由省民政厅和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按照签订的协议内容、指标及其它要求执行。中标单位需按时按量完成合同协议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指标,省民政厅在合同结束前对项目服务情况进行评估、验收。 |
竞争性谈判项目允许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 是( √) 否( ) | 是(√) 否(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包0:
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相关资质证件齐全、有效;具有良好的信誉;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项目要求的相关服务内容。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4、供应商应具备开展社会救助工作调查、审计、评价、评估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或社会学相关学科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者督导资质。
5、供应商自2016年以来至少从事过四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项目绩效评价或调查评估工作(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供应商从事过低保核查工作或近一年来做过多个省级行政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的优先考虑。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经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最高限价:6,000元。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 15:00(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新时空1号1812房。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竞争性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方式:湖南省民政厅
地址:长沙市东风路276号
联系人:邓莹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新时空1号1812房
联系人:潘资勇 邮编:410000
电话:158*****889 传真:****-*******
附件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本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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