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外立面清洗服务招标公告
建筑外立面清洗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对本院“甘美医院建筑外立面清洗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1、招标人: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
2、项目编号:********—01
3、项目内容:甘美医院建筑外立面清洗服务项目(高空清洗范围:甘美医院院内门诊楼、住院楼、医技楼、行政楼等建筑整体外立面、铝板、墙面、玻璃、大厅采光顶及车库出入口雨棚等,以上清洗面积约 63000㎡)。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有良好的人力资源管理能力及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与从事相关服务相适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4.2 投标人须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应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次招标的内容要求。
4.3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行业协会颁发的建筑物外立面清洁养护施工甲级资质及《高空建筑物外立面清洁养护一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4.4 投标人近3年的业绩要求:近三年(2013年至今)承担过3项及其以上类似清洁服务项目的业绩。
4.5 所有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证人员不少于 10 人。
4.6 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一年无亏损。具有近三年内(2013年至2015年)作为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7 信誉要求:2013年至今无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被记有不良市场行为记录,或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被记有不良市场行为记录,但已不再处罚或市场行为记录有效期内的情况。
4.8 未出现非法用工情况:投标人近二年(2014年至今)未出现非法用工情况的承诺书。
4.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5、报名时由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及介绍信署明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昆明市青年路504号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报名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6、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7. 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8、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4日至10月27日下午5:30
9、联系地址:联系电话:0871—********
10、联系人:李 兵
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
后勤服务部
2017年10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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