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客小区管线资源GPS监控招标公告
公客小区管线资源GPS监控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2017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公客小区管线资源GPS监控项目-招标公告 创建时间日期: 2017-10-24 16:43:46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2017-10-24 16:00:00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2017-10-30 16:00:00
招标编号:SCZB*******
【2017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公客小区管线资源GPS监控项目】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公章)
日 期: 2017年 10 月 23 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
3.资格审查方法................................................................................................................... 2
4.招标文件的获取............................................................................................................... 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2
6.发布公告的媒介............................................................................................................... 3
7.联系方式..........................................................................................................................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1.总则............................................................................................................................... 12
2.招标文件........................................................................................................................ 14
3.投标文件........................................................................................................................ 15
4.投标............................................................................................................................... 18
5.开标............................................................................................................................... 19
6.评标............................................................................................................................... 20
7.中标............................................................................................................................... 21
8.合同签订........................................................................................................................ 22
9.招标代理服务费............................................................................................................. 22
10.纪律和监督................................................................................................................... 22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3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4
评标办法前附表................................................................................................................. 24
1.评标方法........................................................................................................................ 29
2.评审标准........................................................................................................................ 29
3.评标程序........................................................................................................................ 29
第四章 合同条款............................................................................................................ 32
第五章 服务要求............................................................................................................ 39
1 概述............................................................................................................................. 39
2 服务要求..................................................................................................................... 40
3 网络与信息安全有关要求.............................................................................................. 4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2
1.投标函........................................................................................................................... 43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5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6
4.投标一览表.................................................................................................................... 47
5.投标单项报价表............................................................................................................. 48
6.投标人基本信息表.......................................................................................................... 49
7.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 50
8.商务条款偏离表............................................................................................................. 51
9.服务要求偏离表............................................................................................................. 52
10.承诺书.......................................................................................................................... 53
11.知识产权承诺书(如适用).......................................................................................... 54
12.廉洁投标承诺书............................................................................................................ 55
13.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函格式................................................................................... 56
第七章 其他................................................................................................................... 5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17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公客小区管线资源GPS监控项目,招标编号:SCZB2*******,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2017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公客小区管线资源GPS监控项目。
1.2招标内容:加强人井盖技防管理,通过定位人井盖进行实时智能监控,安装及5年维护工作,共计2333套。预估投资额为含税价163.8万元,本项目的运输及安装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之内。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63.8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应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为其他外币的,按照中国银行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为等值人民币)。
2.2投标人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服务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骗取中标情形的;
(7)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提供免费维保期限为5年的承诺。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0月3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江苏路500号21楼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下列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若为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需提供(2)、(3)两项资料
(4)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伍佰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16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17楼业务三部会议室。
5.2本项目开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和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中标候选人公示将在(http://)和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1号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业务):洪佳妮、卢懿、邬冰羽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上海市江苏路500号17楼
邮编:200050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144761)
出售招标文件联系人(财务):韩晓旭、孟韵倩
联系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4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1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
1.1.3
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2017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公客小区管线资源GPS监控项目
招标编号:SCZB2*******
1.2
资金来源
■招标人自筹
□使用财政资金
□银行贷款
□国家融资
□其他:
1.3
招标范围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4
标包划分
■不划分标包
1.5.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1.6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21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洪佳妮、卢懿、邬冰羽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
1.7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资格条件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8.1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本条款修改为: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骗取中标情形的;
(7)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条款不替换
□本条款替换为:
2.1.3
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标识及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要求
(1)招标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投标将被否决。
(2)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要求:非实质性的一般性商务及技术条款允许最多偏差10项,超过10项,将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2.1.4
是否以单项报价核定低于成本
■不要求核定
□要求核定,具体要求如下:
2.2.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现场时间、地点:
2.3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时间、地点:
2.4.1
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截止时间:2017年10 月 31 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提出澄清的方式:书面方式
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2.4.2
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4
投标人确认收到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和方式
投标人应在收到相应澄清或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修改。
3.1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的组成: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服务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文件、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投标文件应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本条款十分重要,请遵照办理)
3.1.1商务投标文件,包括:
(1) 投标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
(4) 税务资质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须提供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主管税务机关发出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5) 投标人基本信息表(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
(6)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8);
(7) 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0);
(8) 知识产权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1);
(9)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和投标人须知3.5.2);
(10) 廉洁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2);
(11) 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3);
(12) 资格要求文件
A.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B. 服务期:按合同具体要求。
C. 投标人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证明或近期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D.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E. 付款条件和方式:按合同具体要求。
F. 提供免费维保期限为5年的承诺。
(13) 相关证明文件:
A. 服务方案
B. 服务承诺证明文件
C. 用户评价
D. 经验业绩证明文件
E. 行业内同类型监控维护项目案例分析
F. 人员配置证明文件
G. 驻地机构证明文件
3.1.2 技术服务投标文件,包括:
(1) 第五章服务要求偏离表(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9);
(2)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3.1.3 报价文件,包括:
(1) 投标一览表(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
(2) 投标单项报价表文件(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
①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5。
②投标产品的单价要求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
③纸质版文件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逐页签字。
④其他要求详见本附表3.3.6及投标一览表、投标单项报价表内注释。
3.1.4 电子投标文件
需提交上述所有文件的电子文档,要求如下:
(1)电子文档应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若有不一致处以纸质文件为准,并将导致评标委员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
(2)所有电子文档均应为兼容OFFICE2003文档格式,文件应不做压缩处理、不留密码,与配置相关的所有文件须用EXCEL格式制作,保留原始计算公式,其他文件用WORD或EXCEL格式制作,并可编辑。
3.2.2
投标文件应当答和编写
■本条款不增加规定
□本条款增加规定:
3.2.4
投标文件的盖章或者签字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1)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有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落款的投标文件均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逐页手签。
(2)除上述文件以外的其他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加盖骑缝章(骑缝章必须覆盖所有投标文件),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逐页手签。
3.3.3
投标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
□不设置投标限价
■设置投标限价(含税价),投标限价(含税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1.4。
3.3.5
投标报价优惠条件
□报优惠价
■不接受报优惠价
□报优惠价的其他方式:
3.3.6
投标报价具体要求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
(1)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
(2)不含税单价报价最多可保留2位小数,含税单价和总价均按照四舍五入方式保留2位小数。
(3)价格计算原则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计算:
? 价格计算按照服务分项进行计算。
? 价款总价=单价*数量。
? 增值税款总价=单价*数量*增值税率。
? 价税合计=价款总价+增值税款总价。
(4)投标人投标报价应包含设备安装费及相关运输费用。
(5)★各投标人务必注意应税类型为货物销售性质,若未按照应税类型货物销售类规定的增值税率报价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将导致被否决投标。
3.4.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90天
3.5.1
投标保证金金额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5000元
3.5.2
投标保证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可以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见索即付保函方式之一提交,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为便于确认保证金到账情况,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网银形式提交的,须注明招标编号。在开标前将保证金汇入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账户内,并在投标文件中递交相关银行转账凭证。
开户名称: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144761)
(2)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基本账户名称须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汇款。
(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5.4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规定
本条款增加以下规定:中标人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的
3.6.1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一份
3.7.6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
1、投标人应在每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
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
标包号(如有):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本文件于 年 月 日 点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此文件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投标人地址、邮编:
封装文件内容:
投标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外层包封应当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还应当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具体样式如下:
3、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一览表”原件除置于正本以外还需单独印制,并盖章签字后和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作为内层包封,并在包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与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一起密封在外层包封内, 所有包封的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签字。
4、其他要求
(1)所有纸质文件采用A4纸胶装或平装,可双面打印,不可活页装订或散装。所有投标文件(除报价文件外)应增加统一外层包封。
(2)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单独封装):所有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应存储于同一可移动的USB存储介质或光盘中,封装于独立的信封内(内层包封),信封上标明“电子文档”字样,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章或投标专用章的骑缝章。电子文档中必须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xx公司投标文件”,“xx公司”为投标公司全称(同营业执照中的公司名称)。
3.8
电子招标的投标文件上传形式
本项目不适用
4.1.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11 月 16 日 10 时 00分(北京时间)
4.1.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17楼业务三部会议室
4.1.4
投标文件退还
■不退还
□退还
4.1.6
电子招标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方式
本项目不适用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5.4
电子招标开标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
本项目不适用
6.1.1
评标委员会组成人数
5人
6.3.1
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6.4
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1)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每个标包最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2)评标过程中,若有效投标人不足3人,经评标委员会判定剩余投标文件具有竞争性,按剩余有效投标人个数推荐中标候选人。否则,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对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7.1.2
邀请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其他媒体
不适用
7.2.1
中标人确定
若项目不划分标包且不划分份额,则项目的中标人数量为1名;若项目仅划分标包但不划分份额,则项目的中标人数量为标包的数量;若项目仅划分份额但不划分标包,则项目的中标人数量为份额的数量;若项目既划分标包又划分份额,则项目中划分份额的标包的中标人数量为该标包划分的份额数量,项目中不划分份额的标包的中标人数量为1名。
7.2.2
中标原则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各标包)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8.1.1
履约保证金金额和方式
■不要求
□要求,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履约保证金方式:(现金/银行汇票/银行支票/银行保函)
8.3
合同履行
中标人不能履行合同、放弃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履行期间出现重大问题的,应当按照以下第(2)项原则进行调整:
(1)重新招标;
(2)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9
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
1.服务费计取方式:
(1)本项目以 “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费率标准见下表:
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
服务招标
100万元以下
1.5%
100~500万元
0.8%
500~1000万元
0.45%
1000~5000万元
0.25%
5000~10000万元
0.1%
10000~100000万元
0.05%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算方式,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3)招标代理服务费币种与中标通知书中标价的币种相同。
2.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付款通知后10天内,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若招标代理机构在开具发票后30天内仍未收到招标代理服务费,保留收取中标人万分之三每天滞纳金的权利。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无
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条款汇总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7.3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1.3 实质性条款不满足
(1)招标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投标均将被否决。
(2)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要求:一般性商务及服务条款指标超过10项不满足的,则视为实质性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2.2 投标文件编制(具体要求见前附表3.2.2)
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未递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3.3.3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5.5投标保证金
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或者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投标将被否决。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三章 评标办法
3.1.1 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第2.1款规定的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初步评审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8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3)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4)允许联合体投标的,投标联合体没有递交共同投标协议;
(5)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6)同一投标人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8)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9)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0)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
(1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1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13)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1.3 低于成本价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4 算术修正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招标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标包划分
本项目标包划分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招标方式
1.5.1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2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1.5.3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1.6招标组织形式
本项目由招标人自行组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代理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组织形式、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资格审查
1.7.1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2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条件已经在招标文件发出前的“资格预审文件”中做出规定。
1.7.3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资格后审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 资格要求;
(2) 其他业绩要求;
(3) 审查标准和方法。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8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8.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的;
(3) 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 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9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9.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当来自中国或者是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者地区。招标人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1.9.2本招标文件所属的“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或者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者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货物。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基本特征、性能或者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1.9.3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1.10投标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1.11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当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招标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
第五章服务要求规范(包括网络与信息安全有关要求)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其他
招标人另有规定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2招标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与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1.3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的提示;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和调整偏差的方法。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4招标人可要求以某一单项报价核定是否低于成本,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踏勘现场
2.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2.2.2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2.2.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2.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3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2.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4.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2.4.2招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2.4.3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相应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2.4.4投标人收到澄清或者修改后,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
2.4.5所有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投标文件的编制
3.2.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当。
3.2.2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当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投标文件应当答和编写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3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当使用中文。投标人递交的证明文件和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当内容应当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
3.2.4投标文件应当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者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当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当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盖章或者签字另有要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报价
3.3.1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投标人应当报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拟提供投标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3.3.2投标货币:人民币。
3.3.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最高投标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4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3.3.5只有在招标文件要求或者允许报优惠价时,投标人才可以报出。投标人优惠报价的数额,开标时也必须当众宣读。关于优惠条件的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6投标报价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投标有效期
3.4.1投标有效期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的具体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4.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决定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当延长其投标保证金评标委员会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5投标保证金
3.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招标人可以规定投标保证金是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等方式递交,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5.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
(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
(3)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4) 其他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或者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投标将被否决。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6.2若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邀请投标人递交备选方案时,则投标人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方案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外,可以附加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6.3备选投标方案应当说明其对基本方案的改进意见和带来的效益,并附必要的图纸、设计计算、技术要求及其它有关资料,在封面上应当注明“备选投标方案”字样。
3.6.4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或者综合评分最高而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式样、密封和标记(递交纸质文件适用)
3.7.1投标人应当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和“电子版”,副本为正本复印件。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3.7.2每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电子版应当分别装订,并于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
3.7.3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包装,并于封装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密封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7.4外层包封应当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还应当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3.7.5递交投标文件时,招标人应当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进行签收。
3.7.6招标人对于投标文件密封、标记另有要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电子招标的投标文件上传形式
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形式上传。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1.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 未按照第一章“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4.1.6招标人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4.2.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递交。
4.2.3投标人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4.2.4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否则招标人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当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为同一时间。
5.2开标程序
5.2.1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邀请所有的投标人或者其代表出席。投标人代表或者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对投标文件密封性进行检查。
5.2.2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合格的书面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5.2.3开标时,招标人应当众宣布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投标人个数及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读收到的所有未撤回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一览表”中的内容,“投标一览表”一般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交货期、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5.2.4开标内容填写在“开标记录表”中,由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投标人代表、监督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5.3异议
5.3.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3.2投标人认为存在低于成本价投标情形的,可以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并在评标完成前向招标人递交书面材料,招标人应当及时将书面材料转交给评标委员会。
5.4电子招标开标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
招标人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开标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委员会的专家应当从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6.1.2评标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6.1.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6.2评标原则
6.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2.2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6.3评标方法
6.3.1招标文件中详细载明下述评标方法之一作为本项目评标所采用的评标方法。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2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是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量化的标准和权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
6.3.3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6.4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具体推荐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5评标报告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7.中标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7.1.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 “资格预审公告”或者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全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1.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公示全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其他公示媒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2确定中标人
7.2.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2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具体中标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3在签订合同之前,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3中标通知
7.3.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应当主动告知招标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7.3.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
7.3.3中标通知书是招标投标档案和合同的组成部分。
7.3.4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8.合同签订
8.1履约保证金
8.1.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和形式向招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
8.1.2中标人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2合同签订
8.2.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8.2.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纪律和监督
10.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0.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10.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0.5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就招标文件、开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内容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
形式评审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4款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投标函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资格评审
注册资本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款规定
纳税人要求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款规定
联合体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款规定
不得存在的情形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款规定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款规定
响应性评审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款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规定
★其他实质性条款偏离情况
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为关键参数,对这些关键参数的任何偏离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一般性条款偏离情况
一般性条款允许最多偏差10项,超过10项,将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低于成本价评审
低于成本价的情况
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3款规定,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详细评审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商务部分:10分/权重10%
服务部分:50分/权重50%
价格部分:40分/权重40%
综合得分=商务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配分
商务部分
投标文件编写质量及报价规范的情况
1) 投标文件编写质量及报价规范优秀者得4-5分;
2) 投标文件编写质量及报价规范良好者得2-3分;
3) 投标文件编写质量及报价规范一般者得1分。
4) 投标文件编写质量及报价规范差者不得分。
0-5分
注册资金
1) 公司注册资金300万(含)-500万(不含)得1分;
2) 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含)-1000万 (不含)得3分;
3) 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及以上得5分。
1-5分
服务部分
服务方案
1) 服务方案得当可行性高、已实施情况较好者得8-10分;
2) 服务方案得当可行性良好、已实施情况较好者得4-7分;
3) 服务方案得当可行性一般、已实施情况一般者得1-3分;
4) 服务方案可行性差,不够合理或未提交服务方案者不得分。
0-10分
用户评价
1) 提供2份及以上2014年至今有效的用户评价证明文件,得5分 ;
2) 提供1份2014年至今有效的用户评价证明,得3分;
3) 未提供不得分。
0-5分
经验业绩
1) 提供企业(2014年-至今)已完成的同类型监控维护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相关合同建设单位盖章有效):
a、提供2项及以上者得7分;
b、提供1项者得4分;
c、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分。
2) 投标人提供同类型监控维护经验(合同年限)并提供证明材料(相关合同建设单位盖章有效):
a、5年及以上得7分;
b、3-4年得4分;
c、1-2年得1分;
d、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分。
3) 投标人提供同类型监控维护服务经验单项合同金额:
a、30万及以上得7;
b、10万(含)-30万(不含)得4分;
c、10万(不含)以下得1分;
d、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分。
0-21分
行业内同类型监控维护项目案例分析
1) 案例分析优秀者得4-5分;
2) 案例分析良好者得1-3分;
3) 案例分析一般者不得分。
0-5分
人员配置
1) 相关专业技术服务配备维护人员配置5人及以上得4分;
2) 相关专业技术服务配备维护人员配置1-4人得2分;
3) 未配置相关专业技术维护人员者不得分。
0-4分
驻地机构
投标人(包括注册在上海的企业)在上海有设驻地机构,驻地机构证明材料日期须覆盖当年度全年,有驻地机构并提供符合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且完整齐备的,得5分;若在上海未设驻地机构,承诺中标后30日之内在上海设置驻地机构,得4分。其余不得分。
0-5分
价格部分
报价评分
根据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唱价依次排序,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得满分40分。每高于基准价5%,扣1分,每低于基准价5%,扣0.5分,不足5%的,按此比例扣分,最多扣30分。
10-40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
3.4.1
综合得分相同时的处理原则
综合评分出现得分并列时,投标报价低者排名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商务部分得分高者排名优先;商务部分得分相等时,服务部分得分高者优先。服务部分得分相等的,由招标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3.4.2
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4款规定
附1:价格评审调整因素
(1)报价评审调整系数表(按混合销售的除外)
应税货物、劳务或服务类型
纳税人类型
增值税纳税人
营业税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抵扣率
价格评审调整系数
抵扣率
价格评审调整系数
抵扣率
价格评审调整系数
货物销售
17%
1
3%
1/86.55%
——
——
0
1/83.73%
13%
1
3%
1/90.05%
——
——
0
1/87.12%
有形动产租赁
17%
1
3%
1/86.55%
0
1/83.73%
0
1/83.73%
信息技术服务
6%
1
3%
1/96.82%
0
1/93.66%
0
1/93.66%
物流
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
11%
1
7%
1/96.46%
7%
1/96.46%
物流辅助服务
6%
1
3%
1/96.82%
0
1/93.66%
注:
1.若涉及单一采购业务,如货物销售,则针对不同纳税人类型供应商应根据价格评审调整系数表,将其报价与相应价格评审调整系数相乘,以两者之积作为相应供应商的最终评审价格;若涉及多种采购业务,如技术服务与物流服务,则需将不同纳税人类型供应商的不同采购业务报价与相应价格评审调整系数相乘,以调整后的各部分报价之和作为最终评审价格(按混合销售的除外)。
示例: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供应商A与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商B,在共同竞标(货物销售)时,供应商A报价100万元(含增值税价),增值税率为17%;供应商B报价86.55万元(含增值税价),增值税率为3%;同时供应商A与B都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此时,依据价格评价调整系数表,由于供应商A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其价格评价调整系数为1,最终评价价格为100×1=100;供应商B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率为3%,其价格评价调整系数为1/86.55%,最终评价价格为86.55×1/86.55%=100万元。此时,供应商A与B在价格分评比上得分一致。
2.在采购设备及相关服务时,个别供应商要求以不同的签约主体分别承担设备的供货与服务义务的,其服务部分的调整系数详见下表:
应税货物、劳务或服务类型
供应商(混合销售处理)
供应商(设备及服务分开)
抵扣率
价格评审调整系数
抵扣率
价格评审调整系数
与货物销售相关的技术服务
17%
1
6%
1/89.39%
0
1/83.73%
与货物销售相关的交通运输服务
17%
1
11%
1/94.18%
7%
1/90.85%
示例:若采购项目涉及货物销售及与货物销售相关的技术服务、交通运输服务等三类采购业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供应商A针对三类采购业务的报价(含增值税价)分别为100万、20万及30万,并开具统一税率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增值税一般纳税供应商B的报价(含增值税价)同样分别为100万、20万及30万,且分别开具税率为17%、6%及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此时供应商A的评审报价WA=100×1+20×1+30×1=150万元,供应商B的评审报价WB=100×1+20×1/89.39%+30×1/94.18%=154.23万元。
各投标人务必注意应税类型为服务性质,若未按照应税类型服务类规定的增值税率报价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将导致被否决投标。
1.评标方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8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 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3) 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4) 允许联合体投标的,投标联合体没有递交共同投标协议;
(5) 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6) 同一投标人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8)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9)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0)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
(1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1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13)明显不符合服务要求、技术标准的要求;
(14)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收到低于成本价投标的书面质疑材料、发现投标人的综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认为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当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量化标准进行评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评分分值计算原则上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另有规定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3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3.2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3.3.3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递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5评标委员会必要时可以要求投标人递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4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的,处理原则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4.2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5评标结果
3.5.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递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分组评审的,应当形成统一、完整的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基本情况;
(2) 开标记录和投标一览表;
(3)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4) 评标专家评分原始记录表和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5) 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和投标人排序;
(6)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7) 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8) 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9)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本人签字、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其陈述的不同意见和理由。
第四章 合同条款
[ ]设备维护合同
合同签订地:[ ]
甲方:中国电信[ ]公司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
乙方: [ ]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设备维护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维护服务内容及方式
1.1乙方为甲方电信设备提供有偿维护,维护范围内的电信设备清单见附件一。
1.2乙方向甲方提供维护服务的内容及服务标准见附件二。
第二条维护服务期限
2.1乙方为甲方提供维护服务的服务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 ]年[ ]月[ ]日。
第三条费用及支付
3.1合同费用总额(含税价):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其中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增值税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具体明细见附件一。
上述合同总价已包括甲方就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应支付的全部必要费用及税费。
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
3.2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合同费用总额,并按下列支付方式和时间分期支付乙方:[ ]。
3.3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发票开具后[30]日内送达甲方,送达日期以甲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甲方无法抵扣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
3.4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的,甲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第3.3条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应当按照第3.3条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如无法更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发票金额[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3.5合同费用总额的所有支付由甲方以[ ](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乙方。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甲方信息如下:
纳税人识别号:[ ]
地址:[ ]
电话:[ ]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乙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地址:[ ]
电话:[ ]
3.6若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4.1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日常维护及障碍处理工作,为乙方的维护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4.2甲方对乙方提出的非乙方责任导致的故障或者隐患,及时配合处理。
4.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支付维护合同费用总额。
4.4甲方有权对乙方维护服务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检查的方法及标准为:[ ]。
4.5 其他需约定的权利义务:[ ]。
第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5.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及相关附件的要求完成维护服务工作。
5.2乙方进行维护服务工作,应同时执行下列标准、规范:
(1)国家、地方以及行业的相关强制性标准。
(2)信息产业主管部门、中国电信以及甲方相关专业技术规范、服务规程。
(3)本合同及附件二规定的维护服务标准。
(4)乙方的内部服务标准,以及乙方公开宣传或承诺的维护服务标准。
(5)其他乙方应执行的维护服务标准。
上述标准之间如有矛盾的,以要求较高者为准。
5.3乙方在维护中引发网络资源变更的,应在网络资源变更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和电子资料,以便甲方及时在资源管理系统中更新。
5.4如维护过程中发现非维护范围内甲方设备的损坏或隐患,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处理。
5.5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维护服务工作转由第三方承担。
5.6乙方提供维护服务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中关于防雷、防强电等安全要求,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妥善保护甲方相关设备及人员的安全。发现维护范围内的隐患应及时处理,一旦发生设备被盗或自然灾害等重大事故应及时通报甲方,并尽快恢复通信。
5.7如有紧急或者重要通信任务,当甲方提出需求后,乙方应紧密配合,按时按要求完成维护服务工作。
5.8乙方应自觉维护中国电信及甲方的企业形象,不得利用中国电信及/或甲方的名义、商标、标识、品牌等进行本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活动。
5.9乙方应当与派驻到甲方从事本合同项下维护服务的乙方人员存在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保证从事维护工作的乙方人员具备开展维护工作所需要的相应资质,并保证乙方人员的素质和技能应符合上岗标准。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得乙方人员或用户等第三方误认为乙方人员与甲方存在任何劳动用工关系。
5.10其他需约定的权利义务:[乙方承诺遵守国家有关工商登记、税务、劳动用工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各项规定,保持从事本合同项下维护工作所应具备的全部资质要求,并承担办理相关证照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年检费用。否则,如前述任一承诺不满足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如造成甲方和/或采购方对外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乙方并应予以赔偿。]
乙方应负责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培训和管理。若乙方人员在维护工作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和/或采购方对外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乙方并应予以赔偿。
第六条权利归属及侵权处理
6.1乙方维护服务中所完成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和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6.2乙方保证在维护服务中所使用的设备、系统、软件、技术和/或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6.3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机关禁止甲方继续使用服务成果的部分或全部,乙方应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1)使甲方重新免费获得使用上述服务成果的权利,或
(2)免费更换或改造上述服务成果,使甲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服务成果。
(3)其它使甲方对服务成果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其它弥补甲方受损利益、实现合同目的的合理方式。
乙方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乙方就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
第七条保密
7.1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保密资料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7.2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保密资料。乙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7.3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
(1)并非乙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
(2)已通过该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乙方独立开发的。
(3)由乙方从没有违反对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或
(4)法律要求乙方披露的,但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
7.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5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 ]年内持续有效。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8.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提供维护服务工作的,每逾期[ ]日,乙方应当按照合同费用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累计达到合同费用总额的[ ]%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仍应支付上述违约金、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以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还之日止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同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8.3乙方提供维护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见附件二和附件三。
8.4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和/或第三方设备损坏或故障,或存在损坏或故障的隐患的,乙方应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由此导致的业务损失或客户赔偿等。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8.5乙方提供维护服务过程中,如因乙方或乙方人员原因导致甲方和/或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对外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乙方并应予以赔偿。
8.6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5.5条约定擅自分包、转包的,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 ]%的违约金,如由此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并且甲方有权视情况解除本合同,该等解除并不免除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应当承担的上述违约责任。
第九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9.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 ]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9.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十条不可抗力
10.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10.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本合同的其它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其它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10.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0.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三十]日或以上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甲方向其关联公司透露的,不在此限。
11.4任何与本合同相关但未在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对本合同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与其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冲突时,以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为准。
11.5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1.6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劳动关系。
11.7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
11.8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如使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使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
甲方:中国电信[ ]公司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邮编: [ ]
电子邮件:[ ]
乙方:[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邮编:[ ]
电子邮件:[ ]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而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1.9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
本合同附件为:
附件一维护设备清单
附件二维护服务内容及维护服务标准
附件三维护服务质量考核标准
附件四合同费用明细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
[ ]
甲方:中国电信[ ]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乙方:[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附件四:合同费用明细(非增值税服务项目直接填写总价)
采购/服务内容
价款(不含税)
税种
税率
税款
总额(含税)
备注
维护费
修理费
合计
第五章 服务要求
1 概述
1.1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各项设备技术标准的要求如下:
1.1.1服务过程中提供的设备的专用标准(国标、行标、国际标准等),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说明,并附上相应的详细技术资料;
1.1.2若投标人的设备包含自己的专用标准,应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说明,并附上相应文件。
1.2投标人提供的各项设备的功能、性能应完全符合招标人指明的标准,并满足或高于招标人指出的要求。对于本文件未规定的有关设备性能,投标人应提出建议,并陈述其理由。
1.3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中,对于招标人披露和提供的所有信息应作为商业秘密对待并予以保护,未经招标人授权不得将任何信息泄漏给第三方,否则招标人有权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1.4投标人一旦中标,须保障招标人在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相关指控,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5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四章、第六章内容,若与本部分中的内容不一致处,应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1.6招标人拥有对本文件的解释权。投标人应承诺保证实现招标人要求的所有功能。投标人一旦中标,在合同执行时须履行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的各项承诺,若有偏差,应无偿补足。
★1.7对招标文件的点对点应答要求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编制投标文件,要求对招标文件所提出各项要求进行逐条逐项答复、说明和解释,顺序和编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应答时,首先对实现或满足程度明确作出“满足”或“不满足”的应答,不得以“了解”、“知道”、“注意到”及“部分满足”等模糊应答,然后作出具体、详细的说明。凡采用“详见”,“参见”方式说明的,应添加指向性的章节及页码。对招标文件中服务要求的应答,若应答“满足”的,应详细列出“满足”的解释。
(2)对于点对点应答过于简单,而指向性章节及页码中的内容与前面的应答不相符的,在评标过程中将视为不满足。
(3)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若有差异之处,应给予说明并填写服务要求偏离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每一项“满足”承诺(特别是对服务期及服务要求的承诺),如中标之后不能兑现,投标人须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招标人将把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每项承诺的兑现程度,作为下次选择投标人的重要依据。同时,招标人将保留罚款、拒付终验款甚至退货的权利。
2 服务要求
2.1外盖开闭智能监测终端
2.1.1功能要求
外盖开闭智能监测终端适用于人(手)孔外盖的开闭监测,通过在人(手)孔盖背面或内侧井沿位置安装部署不限于倾斜传感器或者磁性开关监测传感器,应能实现对人(手)孔盖的开闭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告警及状态上报,同时系统应具有甄别误告警信息的能力。
2.1.2外形尺寸
监测终端形状不限,大小应能安装在人(手)孔外盖背面凹陷区域内,厚度应能确保终端设备在人(手)孔外盖搬动时不受影响。
2.1.3技术参数
? 智能监测传感单元应满足以下要求:
1)工作电压:DC4V~8V;
2)通信方式:NB-IOT;
3)传感器接口:干节点输入接口;
4)工作环境:温度:-30℃~70℃,湿度:15%~100%;并可在潮湿、浸水及充斥泥沙和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正常工作;
5)人(手)孔外盖就位状态下,监控终端应能与基站正常交互信息。
6)可靠性: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 > 10000小时;
? 供电单元应满足以下要求:
1)供电电压:DC3.6V;
2)供电方式:国标干电池;
3)电池规格:≥6000mAh;
4) 工作时长:≥5年;
5) 工作环境:同智能监测传感单元。
2.1.4材料
智能监测终端所有部件采用的材料,其物理、化学性能应稳定,各种材料之间必须相容,全部材料应无腐蚀,对人体健康和人(手)孔外盖无副作用。
2.1.5外观
智能监测终端应形状完整,底座和外壳应色泽均匀,无毛刺、气泡、裂纹和杂质等缺陷。
2.1.6防护性能
主体结构外壳应能满足IEC 60529所定义的 IP68防护标准。
2.1.7环境性能
智能监测终端产品应能通过GB/T 2423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中高低温、交变湿热和盐雾试验。
2.2业务需求
该项目共需安装监控设备2730套,5年免费维保。
该项目含平台的安装及日常的维护费用。
目前使用设备提供方的网元网管进行管理,之后根据电信要求的PP或PD模式进行免费改造,满足接入统一管理平台的要求。
3 网络与信息安全有关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需确保招标人的网络与信息安全,若投标产品存在安全风险造成招标人实际损失的,所产生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函
投 标 函
致:(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招标项目名称)标包(招标编号:)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投标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1. 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投标总价为详见《投标一览表》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含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款规定的全部内容。
3.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4.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5. 我方在评标过程中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 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并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7. 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招标相关的所有信息。
8. 如我方中标:
(1) 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3)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8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当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9.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年月日
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粘贴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附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招标项目名称)标包 (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贴于此处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4.投标一览表
投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 标包: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服务内容
增值税率(%)
投标总价
(价税合计,元)
投标
保证金
备注
17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注: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与投标保证金一同密封单独提交。
5.投标单项报价表
投标单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标包:
序号
服务内容
增值税率(%)
数量
单价报价
(价税合计,元)
投标总价
(价税合计,元)
备注
1
安装定位人井盖进行实时智能监控
17
2333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单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6.投标人基本信息表投标人税务资质信息表
投标人名称
经营范围
纳税人类型
注册地
纳税人识别号
提供业务类型
票据名称
票据类型
是否为增值税抵扣凭证
可抵扣增值税率或征收率
类型1
类型2
类型3
……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印章)
投 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票据名称填写范围: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和通用缴款书与营业税发票;
2、票据类型填写范围: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营业税发票及其它;
3、是否可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填写范围:“是”或“否”。
7.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单) 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招标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成员单位名称) 为 (联合体名称) 牵头人。
2. 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成员递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及资质等级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5. 投标工作以及联合体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 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 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签字)
成员一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签字)
成员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签字)
年月日
8.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标包:
序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9.服务要求偏离表
服务要求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 标包:
序号
服务名称
招标规格
投标规格
偏离
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10.承诺书
1.不得存在情形承诺: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骗取中标情形的;
(7)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11.知识产权承诺书(如适用)
知识产权承诺书
致:(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已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本公司或相关制造商拥有的、与本招标项目中所供货物和服务相关的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或工业产权,并承诺如下——
1、如果本公司中标,将许可该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使用投标文件中列出的知识产权或工业产权。如有未列出的与该招标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或工业产权,则默示为许可招标人使用。上述明示和默示的知识产权或工业产权的许可使用费,均已包含在本公司的投标价格中。
2、本公司投标的技术方案或产品等,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工业产权。若本公司中标可能会导致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工业产权,那么本公司声明主动放弃中标,或者全部承担由于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工业产权引起的全部责任和赔偿费用,包括因侵权而造成招标人的后续使用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承诺方名称:
法定地址:
邮编:
传真/电话:
承诺方签字:
承诺方公章:
承诺日期:
12.廉洁投标承诺书
廉洁投标承诺书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我公司自愿参加招标项目,为保证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1. 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2. 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3. 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
4. 不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5. 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6. 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招投标信息;
7. 不私下接触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成员;
8. 不以其他方式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
9. 不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10. 不诋毁招投标任何一方的名誉或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招标人有权否决我方投标、宣布中标无效、暂停甚至取消我方参加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等。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13.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函格式
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函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为贵公司代理的(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我方承诺,如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条款的要求,向贵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如不能按时支付,贵公司有权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我公司对此无异议。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第七章 其他
无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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