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微型空气站建设监测服务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漳州微型空气站建设监测服务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受漳州市环境保护局委托,漳州万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ZZWX-GK(2017)032-1、漳州微型空气站建设监测服务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ZZWX-GK(2017)032-1
2、项目名称:漳州微型空气站建设监测服务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祥见招标文件)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用途 |
1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11 | 查看附件 | *******.9995 | |
合计: | *******.00 |
(2)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
(3)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同时满足,若有一项审核未通过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文件复印件应是有效、清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无效,原件备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仅负审核责任。即使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类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确定中标人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类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仍可废除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漳州万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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