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荔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电声警报器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关于大荔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电声警报器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大荔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大荔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大大荔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电声警报器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大荔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电声警报器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DLZCXJ2017-10 三、采购人名称:大荔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 址:大荔县城关街道集圣西巷8号 联 系 方式:祝晓华 189*****668 四、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大荔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大荔县城关街道洛滨大道财政局705室 联 系 方式:张军峰 ****-*******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防空警报器(含安装调试,具体内容、数量及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 采购预算:17.75万 项目用途:人民防空 资金性质:自筹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具备从事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并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年审合格)、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以上证件需原件和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1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不须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 3.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 供应商须提供《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和安装从业能力达标企业证书》(包含:警报发放控制、电声警报终端、多媒体警报终端)原件; 5. 供应商须提供《保密资格单位证书》或《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领取询价文件时请携带介绍信,以上1-5资质原件及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七、询价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17年10月25 日至2017年10月27日8:30―11:30时,14:30―17:30时(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 2.领取地点:大荔县政府采购中心 (大荔县城关街道洛滨大道财政局705室)。 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可自行勘查现场,并承担所有费用及风险。 八、询价文件的递交: 1.询价响应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日15时00分前; 2.询价时间:2017年11月2日15时00分; 3.询价地点:大荔县政府采购开标室(财政局802室)。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集中采购机构账户名称:大荔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大荔县支行 大荔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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