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济宁市第十五中学计算机、多媒体、校园网、数字监控和校园广播运行维护服务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济宁市第十五中学计算机、多媒体、校园网、数字监控和校园广播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RCCG-2017-0623
3、项目说明:本项目为济宁市第十五中学计算机、多媒体、校园网、数字监控和校园广播运行维护服务项目,包含济宁市第十五中学西校区、南校区、东校区班级多媒体约160套、计算机约1100台、数字监控探头600多个、有线广播(含南校区操场广播)近200个、多功能厅5个、录播室3个、移动录播1套、3个独立校园网、3个独立校园监控网、1套教师资格面试专用网、2套中高考巡查系统的安全服务管理 ,确保大型活动如运动会、上级教育部门视导、会议、考试、检查等顺利进行。
4、采 购 人:济宁市第十五中学
联系人:宋主任 联系电话:
155*****743 5、采购代理机构:济宁信义工程建设项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凯 联系电话:
186*****8716、包组划分:一个包
7、资金来源:公用经费
8、预算金额:6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承担能力的供应商;
2、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5、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5.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5.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5.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截止到开标当日,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供应商不必提供证明);
10、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1、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投标人或已办理CA电子密钥的投标人,使用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响应本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
1)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投标人应先办理注册,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注册程序详见济宁市政府采购网站“办公指南”中的“投标人注册登记程序”,并按照普通投标人注册登记程序办理。
2)CA电子密钥的办理实行供应商自愿原则,如需办理,请到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地址:济宁市建设北路13号原师专院内5号楼)咨询办理。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公开报价现场统一缴纳,售后不退)。
四、报价文件的上传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7年11月6日14:00 (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网。
具体操作:登录“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网”并插入CA电子密钥,用“投标报价—>增加报价方案”功能点上传报价文件。
五、递交纸质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6日13:30-14:00(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市建设路42号院内东楼1楼)
六、供应商报价文件解密时间及地点
解密时间:2017年11月6日14:00之后 (北京时间)
解密地点: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市建设路42号院内东楼1楼)
七、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6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市建设路42号院内东楼1楼)
八、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济宁市第十五中学
联 系 人:宋主任 联系电话:
155*****743 联系地址:济宁市第十五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济宁信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凯 联系电话:
186*****871联系地址:济宁市金宇路47号置城国际中心C座902室
济宁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jnzfcg.gov.cn
任城区政府采购网:
http://rencheng.jnzfcg.gov.cn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特别提醒: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成交供应商随意放弃成交的暂停其参加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六个月;成交公告期限届满无异议,无正当理由5个工作日内不领取成交通知书或领取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暂停其参加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十二个月;擅自变更合同,不履行合同的暂停其参与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十二个月。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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